附属中小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六)在疫情加重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实施停课。
五、保障措施
学校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宣传及防治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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