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四)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加强对有关甲型H1N1预防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师生就诊登记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按照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确保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大对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力度,消除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三、疫情监控
加强疫病监测、防治和报告,严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加强不明原因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做到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实行晨检制度。全面启动晨检,班主任老师每天都要进行晨检,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认真落实缺课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查明病因,及时向学校报告。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凡发现有师生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咽痛、咳嗽、流涕、鼻塞、头痛、乏力、呕吐等)要及时送医院就诊,并按医疗机构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学校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上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实行校外人员健康准入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制度,严把外来人员进校关,防止外来人员将疫情带入校园。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甲型H1N1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进行甲型H1N1流感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防控工作能力。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够用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石羊塘学校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我国内地已确诊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再次部署了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208号),提出防控要求。目前,中考、高考时间临近,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确保中考、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重申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特别是中考、高考期间的防控应对措施。要切实按照教电[2009]208号通知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特别是还没有开展相关教育的,要立即面向全体师生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要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丢入垃圾桶;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如果生病,应留在家中,并减少与其他人接触,避免感染他人;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
三、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本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和防控要求,并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应对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疫情监测。中小学、托幼机构全面实施晨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患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附件: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