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西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F、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 80 元。详见《音西中心小学师德考核条例》。
G、安全考核奖
完成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每师每学期奖50元。
H、先进班级管理奖
福州市级先进班级,班主任奖100元,福清市级先进班级、班主任奖80元。
班队单项先进集体,不分级别每项班主任奖50元。
I、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五、 其它具体事项
1、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2、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的;连续矿工超过10工作日的;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3、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即每月矿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等。
4、经组织选派挂职、借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使用单位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学校进行考核。
5、完小校幼儿园公立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参照中心幼儿园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六、 有关要求
1、 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融教[2009]60号文件指导意见,参照本分配方案制定针对本校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后,报中心校审核通过后实施。
2、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
2009.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