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指导意见(讨论稿)
(6)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7)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主讲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等。要引导和鼓励教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各学校要围绕考核内容,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操作细则,指标体系要体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体现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要求,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七、绩效工资审批办法
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审批。各学校填报《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按审批程序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分配方案的审批,按夷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执行。
3、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方案的审批。各学校在每学期末填报《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方案表、明细表》(附件2、3)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财政部门按期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帐户。
八、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是党和国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2、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并要求持续、深入、健康的推行下去。为了把绩效考核工作做好,区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静
副组长:郭道林 王敬东 彭克秀 任贤志 黄祥琴 李泽品
成 员:朱应刚 栾礼成 胡献国 江 玲 黄仕虎 张延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应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地点为教育局人事股。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方法。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其它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学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必须经学校职代会民主评议通过方可实施。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4、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5、高度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6、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各学校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积极主动,统筹兼顾,全面强化学校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后,过去实行的校内结构工资和其他福利一律终止,要按照新的财务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严禁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违背财经管理规定,在绩效工资之外再发福利,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财经纪律,给绩效考核工作带来阻碍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纪律直至法律责任。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申诉。
本意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审批表》
2、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方案表
3、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明细表
夷陵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