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柏溪小学教职工考核方案
为打造学校软实力,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规范教师考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教职工考核方案作进一步修订:
一、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考虑分工的原则。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分工情况,充分考虑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工作性质的不同,科学制定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考核:满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满分100分
1、教职工考核分三类进行:统考统阅学科、非统考统阅学科、非教学人员。
2、兼职考核由教师工作和兼职工作两部分构成,按工作量的比例计算绩。
3、依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年度考核分数为工作量得分与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得分之和折半的分数。
三、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部署考核工作和研究考核的相关问题,考核小组一般由支部书记,校行政人员,工会主席,工会成员组成;下设考核小组,由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和年级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1)教师、工勤人员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2)行政人员岗位职责按方案考核。
(3)“加分”考核可实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组交叉考核的方式进行。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看常规检查和抽查的相关记载、资料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在考核中凡是属范围扣分的(如1—5分),所扣具体分数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情节的轻重研究决定。
4、考核时间为本学年,从上学年年考时间结束后到本学年年考时间,考核结果学年计算。
5、考核计分采用扣分和加分相结合(单位为一次)。
四、考核程序
1、教师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2、对照评分方案自评打分。
3、按时上交本年度各种相关材料及自评表。
4、考核小组对照方案和教师本人的自评表进行复核评分。
5、公示教师年度考核得分明细表。
五、考核纪律
1、教职工在接受考核中提供的各种数据、材料必须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由工作量考核得分与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得分之和折半后作为年度考核的分数。
2、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与评优秀、评先进、职称等直接挂钩。其中以教学成绩评比作为教学奖评比依据,分成三类,按照所给的分类指标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取。
(2)按以下标准划分等级:
优秀:学校依据上级部门核定的优秀比例对名额进行再分配,从年度考核的高分依次取到满额为止。其中“ 绩”的教学成绩栏以非统考学科教师排序后对应统考统阅学科教师分段后的对应平均分为该教师的成绩。非教学人员排序后以教学人员分段后的对应平均分为该教师的成绩。若非统考学科和非教学人员实际得分低于该得分以实际得分计入。
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含60分)
不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或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
末位轮岗或转岗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从末位依次取满为止。
3、实行“一票否决”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4、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或属经同意的重症病假在累计一个月以上的,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定为称职,考核分为本年度称职的最低分数,工作满一学期的,该教师所得工作量绩效按实计算,教育教学成果绩效为校平均数折半;不足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考核计算。正常新进、调离或退休人员按上级要求发放绩效工资。
5、凡不在岗的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不完全在岗但按规定请假的按上级要求兑现绩效工资。
6、班主任考核占绩效工资总量的15%;行政考核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目标考核等级对应班主任等级津贴×1.5×副校级职数+目标考核等级对应班主任等级津贴×1.4×中层干部职数之和确定总量(目标考核等级对应班主任等级指:目标考核一等对应一级班主任津贴标准;目标考核二等对应二级班主任津贴标准;目标考核三等对应三级班主任津贴标准;目标考核其他等级对应四级班主任津贴标准)。其余的绩效工资的40%为工作量考核, 60%为工作绩效考核。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柏溪小学校行政。本方案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附件1:宜宾县柏溪小学教职工学年工作量核算办法
附件2:宜宾县柏溪小学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方案
附件3:宜宾县柏溪小学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4:柏溪小学2009—2010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及评奖方案
附件5: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
附件1:
宜宾县柏溪小学
教职工学年工作量核算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鼓励教职工多干工作,干好工作,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一、工作量范围
包括代课、值周、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兼职工作量。
二、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总量占除去班主任和行管理津贴后的40%,分为代课津贴、值周工作津贴、教育教学工作量津贴,教师个人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量÷全校工作总量×教师个人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
(一)代课工作
每节课4元,代进度10元/节;
(二)值周工作
值周组长60元/周,教师50元/周;
(三)教育教学工作
1、全校教职工工作量一学年核算一次,若学期有变化的以学期计算。
平均工作量=全校教师教学工作总量/教学人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兼职工作量。
2、专任教师作业系数
(1)统考学科作业系数
单班语文、数学A=1:1.3。
双班语文、双班数学、双科统考学科(数学和科学)A=1:1.4。
外语、科学学科A=1:1.2。
(2)非统考学科作业系数
A=1:1,美术科A=1:1.05
音、体、美 特长课A=1:1.3(多人上同一个特长班的平均计算)。
(3)兼职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工作员。
3、超班额的作业系数
B=各班超校班平人数×0.005,其中教多班的分班计算超校班平作业系数。
4、 当年9月1日前,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基础课时节数为2课时(即:少上2节课),申报校特色班级的老师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周加1节课时。
5、早读工作量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核算到班级,由班主任上交结果,未提供的计算给班主任,以后按课程表核算。
6、量=任教学科周课时×(A+B)+兼职工作量+早读工作量+特长工作量
7、非教学岗位工作量:(以周课时计)平均工作量记为C
行政人员:校长C,副校长(级)
兼职人员:班主任0.4C;副班主任0.1C(此方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工作量适用于09年1月至09年12月,2010年1月以后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年级、教研组长4课时;备课组长2课时;教务处工作员6课时;继续教育学时资料1.5课时;教仪管理员4课时;实验管理员4课时;教务处远程资源下载和电脑维护5课时;总务处教务处资料员8课时;校园电视10课时;摄像、照相、专题制作3课时;会议室管理4课时;书写4课时。
党组织和群团干部:支部书记0.6C;支部副书记0.5C;支部委员2课时;团支部书记0.2课时;少先队辅导员5课时;工会委员1课时。
专职人员:工人
四、凡兼职人员若仅上课就超出一个标准工作量,则上课超出部分在教师工作量中核算;若总工作量超出一个标准工作量,其超工作量部分则根据其所兼工作分别纳入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非教学人员兼任多项行管工作,以工作量最高的为基数,其它兼职工作可适当计算工作量,但不能超过专职教师的最高工作量。
五、工作量分值:(满分100分)
教师达教学课时平均工作量记80分,最高工作量记100分。未达教学平均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得分=该教师工作量÷教师课时平均工作量×80;超过教学平均工作量的教师工作量得分=80+该教师超平均工作量÷教师中超平均最高工作量×20
附件2:
宜宾县柏溪小学
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方案
(总分100分)
教育教学成果津贴核算
绩效总量除去班主任津贴和行管人员津贴后占剩余总量的60%。考核得分率在60%以下者,不享受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考核得分率在60%以上者分为6个等次。但每个等级不超过20%。1—6等人员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金额的垂直压缩比为1.6∶1.45∶1.3∶1.2∶1.1∶1。同等级教师、职员、工人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金额的垂直压缩比为1.3∶1.1∶1。
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细则
一、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者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上有越轨行为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或侮辱学生特别是女生或对家长不尊重,影响恶劣的;
3、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行为;
4、有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师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5、有向学生推销教辅及其它商品的行为;
6、不按程序诉讼要求自己利益的;
7、严重违反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六次的;
8、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较坏的;
9、无故拒绝参加考核的。
10、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在社会上造成较坏的行为
以上情节不构成一票否决的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2—5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下列情况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总分中记1—5分扣分。
11、教师排斥后进生、不让学生报名注册、拒收学生或未经家长同意停学生课。
12、教师家属或与教师有关的其他人干涉学校工作。
13、教师上课期间不准学生进教室或把学生赶出教室。
14、教师坐着上课(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的除外)
15、教职工各类笔记、资料不按时上交的。
16、教职工言行不文明(如:吵架、骂人、打架斗殴(无论校内校外)、说脏话或辱骂、讽刺、挖苦学生。
17、教职工上班时间娱乐、听音乐、打游戏,进聊天室、闲逛、闲串办公室等。
18、教职工办公室非照明时间没即时关电灯及用电器或办公室脏、乱、差的。
19、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在征求意见或讨论时不讲,会后乱讲的或教职工不讲团结,有问题没有有组织有纪律向学校反映,或越级反映或采用漫骂、耍横等手段泻愤、辱骂教师、领导,暗中挑拔群众间、领导与群众间关系。
20、举报:家长举报属实的。
二、能 (15分)
(一)基本素质(4分)
1、学历达标记1分,提高学历加1分。
2、继续教育达标2分。
(二)加分(8分)
1、教师教学奖
(表一)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级 |
5 |
4 |
3 |
|
县级 |
10 |
8 |
6 |
|
市级 |
12 |
10 |
8 |
2、教师赛课、大型比赛
教师赛课是指由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的学科层层选拔上课或说课比赛并签章颁发的证书的,按下表对应加分;该教师有师傅的,师傅按获奖级别的三等加分。(表二)
|
级 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 级 |
1.0 |
0.8 |
0.5 |
|
片区级 |
2.0 |
1.5 |
0.8 |
|
县 级 |
4.0 |
2.0 |
1.5 |
|
市 级 |
6.0 |
4.0 |
2.0 |
|
省 级 |
8.0 |
6.0 |
4.0 |
|
国家级 |
10.0 |
8.0 |
6.0 |
3、大型团体比赛
教师组织具有一定规模(20人及以上50人及以下)学生经统一训练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比赛,主教练根据级别按表二中一等1.5-2倍加分,50人及以上的加5—15分(学生上百人的其余教师因此承担一定代课任务的视情情况加1—2分);教师团体经训练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比赛团体获奖的个人按表二对应级别加分;20人以下的主教练根据级别按表二中一等加分;属临时性组织而未评奖的,效果好的主教练根据级别按表二中的二等奖加分;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表二中一等的1.5倍加分;未经过长期训练而组织一定规模的学生参加比赛的根据级别按表二中的三等奖对半加分。参加训练的其余指定教师根据情况酌情加分。校特长队隔年比赛的以上年比赛为参考,若长期训练经考核合格计对应表二中对应上学年级别的三等加分。上述情况由年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教师教育成果奖
为了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专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教育成果的奖励方案。
(1) 论文、教育随笔、课件、案例、经验交流、读书笔记等。
(表三):
|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级 |
0.5 |
0.4 |
0.3 |
|
片区级 |
0.7 |
0.5 |
0.4 |
|
县级 |
1.0 |
0.7 |
0.5 |
|
市级 |
1.5 |
1.0 |
0.7 |
|
省级 |
2.0 |
1.5 |
1.0 |
|
国家级 |
3.0 |
2.0 |
1.5 |
注: a、论文是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关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经学校推荐交流、评比。
b、以篇数计算,同一篇文章就高不就低,只计算一次。凡合作的平均分配。
c、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指定人员)获好评的可按二等奖对应加分
d、此项中论文最多加5分。(学年)
(2)论文发表及上传资料:
发表的文章加分按同级别的论文一等奖加分。教师上传资料按同级别一等奖加分。有关学校工作的文章发表的按同级别的论文一等奖1.5加分。有关学校工作的属新闻类报道,发表于报刊的可按对应级别二等奖加分。凡合作的平均分配。此项最多加5分。
(3)示范课、主讲教师、教师指导。
(表四)
|
级 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 级 |
1.0 |
0.8 |
0.5 |
|
片区级 |
2.0 |
1.5 |
0.8 |
|
县级 |
3.0 |
2.0 |
1.5 |
|
市 级 |
5.0 |
3.0 |
2.0 |
|
省 级 |
8.0 |
5.0 |
3.0 |
|
国家级 |
10.0 |
8.0 |
5.0 |
注:a、教师个人参加的比赛:如演讲、体育竞技比赛、书画、表演、风彩大赛等,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局签章,或学校指定教师代表学校或教育局参赛的),按对应级别二等奖加分。
教育部门组织的但又没有颁发证书的,据学校记载按实按对应级别三等奖加分。
非教育部门(镇政府、妇联、工会、团委、文体局、宣传部)组织的,经学校书面同意后参加的,获三等以上的按三等加分。以上各项最多加10分。
b、教师示范课按对应级别的二等加分。培训主讲教师或作现场经验交流按对应级别的三等加分。最多加10分。
c、按学校要求教师参加的教育主管部门获指导奖的按对应级别三等加分;经学校同意教师指导学生参赛或作品发表的,获指导奖的三等奖以上的按对应级别三等奖对半加分,最多加5分。(经常时间训练的大型比赛除外)。
5、各类荣誉称号(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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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片区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1.0 |
1.2 |
2.0 |
4.0 |
8.0 |
10.0 |
注:(1)荣誉称号是指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签章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裁判或优秀教练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先进个人、德育标兵、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年级组长或备课组长等,按对应级别加分,最多加10分。
(2)县、市政府签章颁发、多部门联合(荣誉具有较大影响)颁发的按对应县、市、省、国家级别加倍加分,最多加5分。
(3)科局级及团县委(除教育局外)加分按对应级别减半加分计,最多加3分。
(4)星级名师,二、三、四级星级班主任,按对应级别加分。
(5)经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签章颁发的其它奖按对应级别对半加分,最多加5分。
(6)以上各项加分按学年计。
6、教育科研奖
课题加分(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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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一、二、三) |
省级 (一、二、三) |
市级 (一、二、三) |
县级 (一、二、三) |
|
组长 |
14、12、10 |
12、10、8 |
10、8、6 |
8、6、4 |
|
主研 |
13、11、9 |
11、9、7 |
9、7、5 |
7、5、3 |
参研人员按级别酌情加分;学校按级别对获奖的课题给予相应奖励。
7、“金点子”或创新工作
(1)为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发展,在学校征集时或自主地提出独特的建议或意见,经学校研究、论证,被采纳的(称为“金点子”),并由提出人进一步拟定方案付诸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经年考领导小组审定,个人提出的加3—10分。由团队提出的,根据情况团队个人加1—5分。
(2)在个人或团队的工作有创新的举措,形成书面材料,付诸了实际行动,取得了实效,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实行申报制,经年考领导小组审定,个人创新加5—10分。团队创新的,根据情况团队个人加1—5分。
8、教师团队合作
(1)教师所在团队评为优秀、先进或为学校团体获得其他荣誉,团队所得荣誉有教师领头组织,该教师对应级别再加1分。教师个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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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合格 |
优秀 |
三等 |
二等 |
一等 |
|
校级 |
0.2 |
0.4 |
0.6 |
0.8 |
1.0 |
|
县级 |
0.4 |
0.6 |
0.8 |
1.0 |
1.2 |
|
市级 |
0.6 |
0.8 |
1.0 |
1.2 |
1.5 |
(2)市抽测考试进入全市前三名的,该年级同学科教师每人加1—6分;县统考年级进入全县前2名的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各加1—4分,获县第一名的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各加1—5分。获校班级合作奖,班级教师各加1分。在全市或全县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统考学科对应加分,具体由年考领导小组确定。
(3)学科攻关组对学科教师个人参加比赛进行集体备课,评课的,攻关组个人加分:
|
|
片区 |
县 |
市 |
省 |
|
三 等 奖 |
0.5 |
0.7 |
1.0 |
1.5 |
|
二 等 奖 |
0.7 |
1.0 |
1.5 |
2.0 |
|
一 等 奖 |
1.0 |
1.5 |
2.0 |
4.0 |
注:①、攻关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在上述加分中按对应级别分别再加0.3计入。
②、攻关组成员应积极主动地出谋划策,努力促进参赛教师取得优异成绩
③、攻关组进行教学研究时,缺席成员不加分。
⑤、攻关组成员没有对参赛教师进行指导的不加分。
9、新教师培养 (5分)
(1)每学年举行新老师与师傅、新班主任与优秀班主任的拜师仪式,师傅由星级名师、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担任。
(2)形式实行双向选择,若双向选择不成功,抽签决定师傅,因学科的限制性,有的学科由教研组长担任师傅。年限三年。
(3)第一期的备课需由师傅批阅后方可上课,否则一次扣1分。
(4)徒弟每周听师傅2节课,并写出心得。师傅每周听徒弟1节,并写出需改进的地方。每周检查。少一节扣1分。
(5)师徒每一期对上同堂研究课不得少于2节。其中向学校展示一节。
(6)完成1—5项相应工作,师傅每期得5分。
(7)实行捆绑考核:徒弟在每次的比赛中获奖,师傅获对应级别的指导奖。
10、其他加分
(1)科研加分(10分)
参加过程性研究完成任务加1—10分。结题按教育科研奖执行。
(2)工龄每年加0.5分。
(3)工勤人员加分
在上级的各种检查中合格加1分;受表扬加1—5分;在具体食品的指标检查中合格加1—5分;全期无浪费加1—3分。
“岗位加分”个人得分除以该项教师最高得分乘以5分为该项最后得分。
(二)民主评议(3分)
由教师本人进行述职后,全体教职工对该教职工的能力进行民主评议。设立等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非教学人员的在“绩”中的民主评议30分按该评议的比例计入。
三、勤 (30分)
(一)常规 (15分)
1、教学常规
按《宜宾县柏溪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执行
2、学生特长活动
未按要求开展特长课一次扣1—5分。
3、业务学习
(1)不参加计划提高学历的扣5分。
(2)每年教师继续教育按研培中心规定未达标的扣1—7分。
(3)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考试,不合格扣1分,有作弊行为扣4分,无故不参加扣6分。
4、校本教研
(1)共同研讨
新调入(一学年)或新分配(三学年)教师每位教师每期听课并评课20节,其余教师15节,行政人员每周听课2节,每少一节扣2分。
(2)常规教研
未上常规教研课或未按集体备课要求参加或未参加学校其他教研活动一次扣1—5分。
严重违反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或岗位纪律规定三次的扣2-4分,主动找相关领导谈话(未找记违规一次);违规四次扣4-6分,写书面检查(未写记违规一次);违规五次扣6-7分,学校领导对该项教师进行集体谈话;违规六次及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记零分。
注:非教学岗位人员中“二)”的考核此项实行记失制(一次扣1—15分),情节较轻的扣1—5分,情节较重的扣3—9分,情节重而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15分。
(二)岗位纪律(5分)
1、迟到、早退扣1分,旷课扣2分,缺席扣2分,旷工扣5分(半天为一次含会议)。各项三次及以上加倍扣分。旷工7天按规定上报。
2、学期事假累计一天不扣分,从第二天起扣1分,以后每多一天多扣1分。以病假冒充事假每天扣5分。
3、病假者以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和出院证明为准(加盖鲜公章),其他病假按学期计算,三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三天每天扣1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以当年12月31日前计)教职工每学期5天。
4、女职工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确属住院治疗的重症(7天及以上)、绝症病人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5、公假需经学校签字同意后按文件执行。其余假需按请假的相关制度执行,否则按1执行。事假经学校同意后由自己自行调课,其余假由学校统一调课,。
6、未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培训、会议等,按此项1执行,学校以上的活动、培训、会议加倍扣分。
7、干扰各种活动、会议秩序(讲话、手机铃响、睡觉、看课外书、批改作业、带头起哄等),被学校点名扣2分,被学校以上点名扣3—7分。
8、上课打、接电话或抽烟或不讲普通话或坐着上课扣1分。
9、随意调课,课排教师扣1分;若无人上课,课排老师加倍扣分,造成后果,追究课排教师相应责任。
10、教师不服从考试监考安排一次扣3—5分;教师与教师调换监考一次扣2分;布置考室、组织学生试座、收发试卷、装订试卷不按要求操作而出现失误、不坐在相应的位置、接听手机或手机响起一次一项扣1分。监考教师及其他考务人员违纪违规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依据情节扣1—5分,并追究该教师相关责任。
11、代课教师按黑板公布的代课安排自行到教务处领取代课单。未领取的一次扣1分。教师没有代课按旷课扣2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代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若公布代课后教师不在学校,按旷课加倍扣分。
(三)临时性工作(10分)
1、能按时完成学校普遍性的一般临时工作记1-6分。
2、参加国家考试一次,无差错记0.5分。
3、其他临时性工作各处室和个人作好记载,每学期末进行核对、统计、公示后,经个人申报,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工作任务轻重、工作效果、贡献的大小学年考核时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加1—4分。
此项以最高分记10分,记满为止。
注、本方案中凡涉及加分或扣分的以学年计,同一内容或同一证书加分就高不就低只计算一次。
四、绩 (55分)
(一)教学成绩 (50分)
1、教学人员:
按照《柏溪小学2009—2010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及评奖方案》计分。
非统考学科教师考核排序后对应统考统阅学科教师分段后的对应平均分为该教师的成绩
2、非教学人员:
《柏溪小学非教学工作岗位考核方案》(总分100分)
(1)岗位职责70分:
根据《柏溪小学非教学工作人员职责》,有投诉或失职或被通报或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视情况扣分,情节较轻的扣1—10分,情节较重的扣5—20分,情节重而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5—70分。
(2)岗位述职群众评议(30分)
注:1、以上人员如还有其他工作或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工作决定。
2、兼职人员按工作量的比例计入最后的岗位绩效中的成绩。
非教学人员排序后以教学人员分段后的对应平均分为该教师的成绩。若非统考学科和非教学人员实际得分低于该得分以实际得分计入。
(二)、安全工作(5分)
因教师本人工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中“绩”记零分。
为确保教师和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工作做到“四化”,认真执行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和预案,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生以下情况扣1—5分。
1、发生安全事故,本着“我知道我在场我处理”的原则,及时上报校长和相关领导,否则造成事态扩大的。
2、没认真开展开展班级路长或安全值日生工作的或开展了但没有即时处理他们提供的各种信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3、对照《柏溪小学安全手册》没有定期讲安全并作好记载。
4、教师在岗位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以及出现后处理不及时或不合理的。
5、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班级班主任、副班主任应及时积极处理,关心学生,协调减少各矛盾,否则扣相关人员的分。
5、学生发生茅盾纠纷,班主任、副班主任没有积极主动处理,造成各种负面影响的。
注明:
(1)凡在德、能、勤、绩中未列举到的其他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相关规定的,教师有违反的,由年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视情节扣年度考核总分1—10分;
(2) 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教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本人工作失职而造成学校声誉受到影响或在各种检查中学校被扣分是教师本人原因的或通报的记失当事人的或其他情况在年度考核总分中视情节扣1—20分。
附件3:
宜宾县柏溪小学
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依据教学管理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不定期地对教师的教学情况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检查,搞好教学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一、成立常规检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1、人员
组 长: 吴楷斌 副组长::郑 勇 陈 燕
成 员:各年级学科教研、备课组长
2、职责:开展教学常规考核;对存在的争议问题讨论决定。
二、考核结果计入年考,教师常规得分为:该教师得分除以学校教师最高得分再乘以年考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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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年 级 |
内 容 |
扣 分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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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1 |
拼音(一年级刚开始)、生字本、听写本。(一课一书面作业,有教师全批全改;有听写本、生字本,拼音部分除外) |
1、少一门作业种类;少1次作业;少1次批改(全批全改);少错题更正或错题反馈;少评价(明显胡乱评价);少实际上课教案扣0.5分/门、次、节。 2、.教师批改中漏改、错改或不规范改明显且有10处扣0.5分/次。 3、未统编课时扣0.5分/次。 4、少练习设计或安排;少教后记,少听课节数扣0.5分。 5、单元考试(次数、批改及时、分析讲评)少一个环节扣0.5分。英语、科学保证学生知识过手。 6、教案结构合理,符合常规要求,详略得当(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实验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练习或作业、板书、教后记(50%的课时有),其中教学过程不得过简),其中少1项扣0.5分,无教案扣5分。 7、一周1节听课或一月4节,达到全期15节,少1节扣0.5分。 注:统考学科带有非统考学科的教师要有非统考学科的备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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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语文作业、生字本、听写本。(一课一书面课堂作业,有教师全批全改;有听写本、生字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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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语文作业、词汇积累、周记、作文。(一课一书面作业,略读课文作业可略些,教师全批全改;大作文每学期7-8次,教师全批全改。错别字纠正、病句修改、优美句勾画、旁批、总批示、等级等) 有词语积累本、周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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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1-6 |
数学作业。(每课时一次书面课堂作业、教师全批全改,一年级二年级可做在书上,在书上全批全改。操作型作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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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
3-6 |
英语作业。(每课一次书面课堂作业,教师全批全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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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3-6 |
科学作业。(基本做到每2课一次书面课堂作业,操作型作业除外,保证课时,保证学生知识过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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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美术作业。(除操作性作业外,基本做到每课或最多2课时一次书面课堂作业,教师全批全改) |
三、具体检查
学校检查
(一)、早读:早读时,教室里无教师管理且教室混乱。扣1分/次。
(二)、上课:上课迟进教室5-10分钟;下课铃响之前提前放学生下课(出教室、离开多功能室、体育活动场地或异地上课学生不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扣个人1分/次。
(三)、 旷课:⑴上课后迟进教室超过10分钟;⑵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教师却不在岗(在校园范围内);⑶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责任在原任教师)或调科目;⑷教师无教案上课。以上每项出现一次扣2分。
(四)、上课时,教师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现象,特别是不让学生进课堂,经调查属实的。教师违背职业道德,每次视情况减:个人10分/次。
(五)、教学计划
1. 及时制定、按时上交,项目齐全、指导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安排等)。每出现一个问题扣1分
2、封面整洁、填写规范。
每出现一个问题扣1分
(六)、教师按照要求上多媒体课、公开课,上传课件,积极开展听课活动。每少1节减2分。
备课组检查
(一)、检查形式、人员、时间:
以备课组自查和学校统一抽查相结合。备课组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进行1次大检查,(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或放假没行课,则由联系行政督查,备课组长检查,查后填表签字。每月月中由学校教务处和教研组长对全校进行抽查,每个年级1—3人,期末学校全面汇总检查。
附件4:
宜宾县柏溪小学
2009—2010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及评奖方案
为了更好的推进素质教育,稳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进行分类评比。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统考统阅学科成绩计算办法:
(一)过程性评价20分
凡未按学校要求组织月评价或半期性过程性评价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二)终结性评价30分
1、名次赋分(MF)
(1)以教育局本学年的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办法核算我校各班科本学年的成绩名次,核算时以全县该学科各班为基本单位全县拉通进行排名。
(2)以本学年名次第1名积50分,每少一个名次减0.05分。
即:MF=50-(该科名次-1)*0.05
2、名次提升加分(MT)
(1)以上学年名次为参照,确定上学年的基础名次。即:该学科全校平均名次以上的则降低30%作为基础名次,全校平均名次以下的则以原名次为基础名次,起始年级学科的名次为全校平均名次。
(2)以基础名次为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分,新接他人班级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5分。
(3)进入前20名的第1名记5分,每少1个名次扣0.25分。
3、学科成绩积分:(XC)
XC= MF+MT
4、双班语文以两班学科成绩积分的平均分*1.05为最后积分;双班数学以两班学科成绩积分的平均分*1.04为最后得分;教数学和科学以两科成绩积分的平均分*1.03为最后得分;教英语和科学统考学科的以多科的平均分*1.01为最后得分;其余学科以所教各班综合成绩的平均分记入。
5、以第4项得分的最高分记30分,其余得分为:学科成绩积分/最高分*30为终结性评价得分,低于10分者,以10分计入终结性评价得分。
●教育质量评奖方案
(一)、县教育质量等级奖(上报县教育局)
①、学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给我校的获奖人数及等级比例进行分类评比。
②、学校分成三类人员参照人数比例分等级划分名额。每个等级每类人员采取去尾法进行划分,多余名额划到统考统阅学科,若最后1名并列则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投票决定。
③、各类教师按照《教育质量评价方案》统计办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参评。
(二)、县级优秀单位等级奖: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备课组、教研组评分给奖。
(三)、校教育质量等级奖
未评县奖的,按教育局下达的同等比例,按评“县教育质量等级奖”的相应条件评校教育质量等级奖。
(四)、已获县教育质量等级奖教师不再参加校教育质量等级奖的评比。
(五)教学质量提高奖。在教育质量评价中,在20名以后的班科在上学年名次的基础上名次上升了40%的学科。
(六)、教学质量优秀巩固奖。
在教学质量评价中,去年名列全县前二十名的学科继续名列前二十名的学科教师。
(七)、教学质量集体奖。
1、年级合作奖:在教育质量评比中,年级的总名次较上学年提高20%。
2、班级合作奖:在教育质量评比中,班级的学科总名次较上学年提高20%。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学校教学奖:请病假半个月以上者;有五次及以上严重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的;教师被家长举报到学校属实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按程序上访的。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县教学奖:有三次及以上严重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的;教师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及以上属实的;越级上访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二、非统考学科成绩计算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此类评价若有争议由考评小组讨论决定
1、所教学科抽签考核 ( 40分)
(1)根据教师制定的教学目标,由教师个人先确认目标,教师所任教班级由教师提供分段学生名单。
(2)考核小组评定时采用现场考核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学校随机抽班抽分类学生进行考核。
(3)若教育局进行抽测且对抽测结果进行了全县核算排名,则按该成绩计入,按全县排名第1名记满分,少1名减0.1分。
(4)被教育局抽测班级未进行全县排名的,学校此项被评为优、良、中、差或学校考核等级对应得分40分、35分同、30分、25分。
2、特长汇报展评 ( 30分)
(1)各科教师带好特长队(有一定规模),期初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进行过程性训练,有训练计划,训练内容,训练学生,训练时间,训练记载。(20分)
说明:(考核打分时以每个评委的第1个排序记该项满分,每后1个名次少0.5分)
(2)每学期作一次全校性的汇报演出或展示:(10分)
体育的“两操”、集队、集合、运动会由体育组具体承办,结果纳入体育教师考核;
艺术节、六一、演出等庆祝活动则音乐组承办,结果纳入音乐教师考核;
六一、元旦书画展由美术组承办,结果纳入美术教师考核。
3、上级部门组织的片区、县、市等参赛或任务性要求参加的:(10分)
按照上级要求该参加的项目,但教师没组织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则该项不得分,少参加项目的,以参加的项目/总项目*10来扣分。
4、学生问卷调查(10分)
5、期末述职,群众评议(10分)。
6、按该方案教师得分进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7、排序后按统考学科对应分段教师的平均成绩为该教师的岗位绩效栏成绩得分。
附件5:
宜宾县柏溪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做好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依据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指导意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范围对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津贴核算
1、班主任津贴总量的65%的分配以08-09学年下期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本方案进行发放。在学年的下期发放,学期有变动的班主任对应学期领取。
2、班主任津贴总量35%用于班主任工作量考核。以学年计算,在学年的上期发放。学期班主任有变动的计算学期对应,学年上期限领取了下期限扣回。
3、09年元月至12月设了副班任,按一定的比例发放。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考核
1、工作量考核时间:2009年9月—12月
2、班主任工作量津贴(占班主任津贴总量的35%)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自然年终发放。
3、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超标准工作量部分+班主任工作量
4、班主任工作量(班级人数最高分记
5、工作量津贴=班主任工作量考核得分×单价
6、单价=班主任工作量总津贴÷各班主任考核总分之和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
1、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时间(2009年9月—2010年8月)
2、职级设定及比例
按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指导意见》,一级班主任占10%,二级班主任占20%,三级班主任占30%,四级班主任不设比例。
3、任职资格和条件(见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指导意见》)
4、柏溪小学班主任职级考核方案
(1) 依据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指导意见》的考核内容,学校按《宜宾县柏溪小学班主任考核方案》每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评出每学期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
(2)四级班主任的考核办法
①一级班主任
在学年中上下期都是优秀班主任的人选确定为本学年一级班主任入围人员。再依据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意见》任职资格和条件(以下三条)依次进行筛选,筛选到班主任总人数的10%则确定为本学年的一级班主任。
a、有连续4年或累计5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b、在县级以上发表或者乡镇(直属学校)及以上获奖的德育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上乡镇(直属学校)及以上主题班会示范课或班主任工作经验在乡镇(直属学校)及以上交流一次及以上。
c、班级所有统考学科分别按一二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和三—六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数依次排序,再分别按一、二年级和三—六年级的班级数比确定本学年一级班主任职数。。
②二级班主任
从一级班主任入围人员中筛选下来的班主任确定为二级班主任入围人员,再依据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考核意见》任职资格和条件(以下三条)依次进行筛选,筛选到班主任总人数的20%则确定二级班主任。
a、有连续3年或累计4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b、有一次及以上乡镇级(直属学校)及以上主题班会示范课或有一次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在乡镇级(直属学校)以上交流。
c、班级所有统考学科分别按一二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和三—六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数依次排序,再分别按一、二年级和三—六年级的班级数比确定本学年二级班主任职数。
③三级班主任
a、从二级班主任入围人员筛选下来班主任和其余有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班主任为三级班主任的入围人员。
b、班级所有统考学科分别按一二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和三—六年级(统考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数依次排序,再分别按一、二年级和三—六年级的班级数比确定本学年三级班主任职数。
④四级班主任
从三级班主任入围人员筛选下来的班主任和担任正职班主任工作未满两年的班主任确定为本学年四级班主任。
5、班主任常规管理津贴
(1)班主任常规管理津贴占班主任津贴总量的65%,根据考核结果,在每年暑假发放。
(2)一、二、三、四级班主任的职级金额垂直比例为1.5、1.3、1.15、1。
(3)单位垂直压缩比价值=班主任常规管理总津贴÷各职级班主任垂直压缩比之和。
(4)班主任个人常规管理津贴=班主任个人职级金额垂直压缩比×单位垂直压缩比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