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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教育“三制”改革,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完善教师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制,搞活内部分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本着以量计酬,多劳多得,实行优教优酬的原则。结合永昌中心学校实情,特制定永昌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1、中心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各校相应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全面考核。
三、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2、考核小组要本着大公无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视同仁的原则,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小组必须将考核情况当众公开(或公示),以增强透明度,若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中心学校反映,以求得到合理解决。
4、考核小组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发放绩效工资金额造册交中心学校审批,审批表册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上交一份,未经考核、或不按本办法发放绩效工资的学校,一经查实,停发本校绩效工资,收回后纳入中心学校年终考核时使用。
四、 绩效工资资金来源
1、有条件的学校用预算外资金按教职工人均每年50--200元列支绩效工资。
2、永昌街道办事处按教职工每年人均150元划拨给永昌中心学校列支绩效工资。
五、具体分配方案
1、中心学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从七个方面对各校进行量化评分,然后根据得分情况向各校一次性发放绩效工资。具体操作公式是:
总金额÷中心学校总得分×学校得分=学校实得金额
2、学校领取绩效工资后,对本校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根据教师考核得分结果绩效工资,具体操作公式是:
学校实得金额÷全校教职工总得分×个人得分=个人实得金额
六、附则
(1)本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本方案由中心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统测成绩二小、六小为一类,杏花小学、北关小学为二类,郊区12所小学为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