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送审稿)
2、出勤奖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每人每月200元(暑假除外)。事假每天扣50元,病假每天扣25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旷职一天按事假三天扣发。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每月公示确认结果。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按月考核后再按年度累计扣发。对累计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能绩考核奖
能绩考核奖分别在“能”与“绩”方面每月标准分别为200元,全年按十个月计作。(除暑期外)
(三) 年终考核奖
每年将根据每人每月的德能勤绩进行累计式评估(除暑假外),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安排绩效考核奖1000元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考核“优秀”者,与人事考核优秀者,另行安排资金发放。【详见第四章三之(三)】
二、规定类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按六个月、四个月计作,共十个月):
班主任津贴标准为400元/月的标准,300元作为基础性班主任津贴,100元为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按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发放,考核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发放数额为优秀:150元、良好:100元、合格:50元、不合格:不发,并提交行政研究、调换。因奖励性班主任津贴随月发放,考核后在年终考核结算时在其它项目内扣发或奖励发放。从2010年秋季开始逐步推进班主任竞聘上岗制度。
(二)、超工作量津贴
1、因公外出或教师事病假、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等,相关人员课务由教导处安排的临时代课: (以教导处代课通知单核定数为准)换算成课时数每人每节5元,年终进行核算发放。
2、行政值班、临时加班费:
因学校中心工作、主题工作和应急工作需要,校长室安排的临时加班,按实际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按每课时5元发放。年终进行核算发放。
行政值班、法定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暑假值班每人每天20元。年终进行核算发放。
(三)、岗位责任奖
(1)、行政目标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镇徒教【2009】180号文件精神,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提取(按12个月计作),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副校长以及副校级、中层正副职的岗位责任奖,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提取,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副校长、副校级的岗位责任奖由局教育工会组织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述职、校长负责考核后发放;中层正副职由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组织考核、发放。副校长和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每周课时数达不到标准的,要按相应比例减发岗位责任奖。
①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不再参加 “普惠类”年终绩效考核奖,只参加“规定类”与“奖励类”系列的考核发放。
②副校长、副校级以及中层正副职,除参加 “普惠类”年终绩效考核奖外,再按“年度目标责任状”对岗位责任奖进行考核发放。
③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推行竞聘上岗,每两年一次。中层正副职担任班主任工作者,班主任津贴全额考核发放,岗位责任奖按一半计作考核发放(其他兼职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④中心幼儿园园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中心校副校长待遇;成教校长岗位责任奖由区局职社科与中心校按工作业绩共同考核定级发放。
(2)、其他管理人员目标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研组长、校医按每年400元标准,备课组长、级部组长等按每年200元标准考核发放(由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经学校行政班子考核后发放)。
(3)、教师岗位责任奖
每位教师除所在岗位、日常常规按德勤考核奖、能绩考核奖进行考核外(标准见“能绩考核奖”),对相应的岗位按每岗1200—1500元/年的标准(根据总量允许的范围按最大值计作),对教师岗位进行考核。以部门、教研组、级部为单位,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以“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在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职能管理部门的意见,定好五个分配等次,原则上第一、第五等次不超过20%。在实施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行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岗位责任奖考核以部门的级部评议为主,职能部门考核论证,原则上学校行政只对各部门、教研组、级部的考核进行适度调剂、平衡,坚持杜绝平均分配和“大锅饭”的做法。对老教师岗位责任奖考核予以适当宽容、照顾,完成常规工作可全额发放;对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一年内只能完成常规工作而在专业成长等方面“平平”者,按五分之四份额发放。
(4)、非教学人员工作成效奖
学校非教学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体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成效显著的,学校对该类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通过。
以上四类的奖项(除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每年按十个月计算。(暑假除外)
三、奖励类
(一)、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骨干教师津贴:
市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标准100元;区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标准50元,每年按十个月计作。学校每学期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对考核不良者,下一轮评选,学校不予推荐。
2、获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的津贴;
(1)获国家、省、市、区、镇级先进工作者,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500、300、100、50元。年终发放。
(2)获省、市、区级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按获先进工作者奖励幅度的一半执行。年终发放。
3、优秀组室奖津贴:
对获得各级各类集体荣誉的团队(含校内设机构、团组织、工会组织、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参照个人获奖金额的2倍奖励给团队。年终发放。校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按“单项工作优胜奖”执行。
4、工作质量奖
(1)、教育科研成果奖:
根据石马中心小学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发放。(见附件5)
(2)、辅导学生竞赛奖:
依据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级别、数量设置不同奖项与标准,年终发放。
(3)、重大成果奖
在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取得重大成绩,其奖项由校长室集体讨论制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