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五中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6-19 12:30:08
       在各自安排的岗位上,做到心勤、眼勤、口勤、手勤、脚勤五勤。坚持做到不缺岗,原则是:有事必须先请假,所有请假均以书面为准,并请假前必须自行调好课务和岗位,代岗对方签好字。

       1、一天之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安排培训、外出工作的请假为公假,其余的因事、病等需请假均为事假(一般婚、丧、嫁娶为3) 

       3、一学期内无正当理由旷课累计达六节以上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核标准:出满勤者,得满分。有下列情况者,扣除相应得分,扣完为止,不倒扣。

(1)每月请事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每超一天扣0.5分。

        (2)上课(含早读)、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处室例会、年级主任和班主任例会、考试监考、集中改卷、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或其它的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3)旷课旷工一节扣2分,考试监考、集中改卷每缺席一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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