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度秋季学期期中教育教学检查活动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1-23 10:09:31

为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2009—2010学年度工作目标,教务处拟在2009年秋季学期期中组织以学科教研组为核心,以自查、评估、反馈、整改为内容的教育教学综合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本学期第8、9、10、11、12周),为期约5周。

二、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常规教学检查阶段

1、自查调整阶段(第8周)

根据学期初各备课组制定的《教学进度表》,以备课组为单位,检查教学进度落实情况,做好调整工作,并统一期中考试命题原则及考试范围并确定各年级各学科命题审题人员。

2、教研组检查阶段(第9周周一至周三):

教研组长依据《宜昌市五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照教务处、教研组学期工作计划,对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附上相应的批语,各教研组长将收齐后备课本、听课本、各班各科作业本(每班每门学科收15本作业本)以及填写好的《宜昌市五中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登记表》、《教研活动记载表》于第九周周三下午三点以前交教务处复查登记。教务处、教研组长检查内容主要如下:

(1)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2)听课本:结合教务处学期工作安排实际,每位教师听课节数应不少于5节,听课记录应详细、真实,并有相应的评价。

(3)备课本:教龄不满5年应写详案,提倡写课后记。

(4)教研活动记载本:根据学校教研活动有关要求,检查各教研组、备课组计划落实及活动记载情况。

(5)作业批改:要求每学科每班抽查一个小组学生的作业本,检查教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3、教务处抽查阶段(第9周周四至周五):

教务处组织人员对教师的备课、听课、教研活动记载及作业进行抽查。

 

(二)集中考核阶段(第9周至10周):

集中考核由期中考试、评教评学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束后教研组长综合各项检查结果,完成学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上交教务处。总结上交时间:11月6日(第10周周五)下午17:30前。

Ⅰ、期中考试(11月2日~3日即第10周周一~周二):

1、考试科目、题量、考试时间以及每科考试完毕后的空余时间组织复习的安排:各学科考试题量及所需时间原则上与中考、会考要求一致(具体安排见附表3:《2009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表》)。

2、考试组织:

(1)期中考试分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原则上中考学科(含初三会考学科历史、政治)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其它学科由各任课教师随堂组织考查。 

(2)考场编排:本次考试仍采取打乱班级、年级混编的方式,随机编排考室。10月30日教务处将学生考室编排情况发放各年级组长。各班教室由班主任组织布置,各年级教室以外的考室由年级组长安排布置。七年级考室安排在银色楼2、3层,按5组9座45人一个考室,共安排6个考室;八年级考室安排在银色楼4、5层以及红色楼5层,按5组9座45人一个考室,共安排8个考室;九年级考室安排在红色楼2、4层,按6组9座54人一个考室,共安排6个考室(904、905、906每考试安排55人)。10月30日,由年级组长、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并组织学生布置考室(所有考室书桌转向、屉口朝前)。

(3)各班学生的考试座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制、统一安排。各班班主任在布置考室时安排学生依小号靠前、大号靠后的顺序贴好。

(4)监考人员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3、试题命制、考试、监考、阅卷、登分以及质量分析要求:

(1)试题来源及命题要求:各考试学科以备课组为单位命题。命题人、审题由教研组长提名,教务处审定(附表2:《2009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命题人员安排》)。命题要求从教学实际出发,能帮助学生全面检查前阶段学科学习状况,难度适中。保证试题的原创性,原则上不应出现学生训练过的陈题原题。试题命制实行命题、审题制和命题人负责制。各教研(备课)组要在考前安排一定的教研活动时间,专题研究考试命题问题,试卷要求考查基础,注重能力,难易适度,按7:1.5:1.5的坡度安排,

(2)试卷印发:10月19日以前将试卷、答卷及试卷答案的文字稿或者在10月21日以前将试卷、答卷及试卷答案的电子稿交往文印室,英语听力磁带交颜复文管理。10月30日前教务处、文印室负责落实各年级各学科试卷印制及分发工作。所有试卷的制卷、印制与分发工作由教务处揭新芸、张玉峰两位老师共同完成。

(3)考试中途的空余时间由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协调组织复习;所有考试结束后按照课表上课。

(4)监考安排:监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按教务处下发的监考表(附表4:《2009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及相关要求实施监考,适时提醒学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准确填写相应的学生考号及其他信息。学生考号以教务处提供的考号为准。监考教师必须履行下列职责,杜绝责任事故,违反者按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①提前15 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清点考试试卷数目,并填写取卷时间表,直达指定考室。

②及时分发试卷,提醒考生在试卷、答卷相应位置写清班级、考号、姓名。

③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试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④试卷要严格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回收,按要求密封装订,严防漏装、倒装、错装,杜绝责任事故。

⑤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试场。

(6)批阅试卷以备课组为单位阅卷,实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制。各教研组(备课组)按照“集中阅卷”办法组织阅卷,各年级均应在11月9日(第11周周周一)上午12:00前完成全部阅卷统分工作,并将所阅学生试卷交教务处。 批阅试卷必须执行下列纪律要求,违反者按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①各教研组按学校要求,妥善作好阅卷的人员安排(语文的作文批改实行2人独立阅卷,取其中间值)。

②各教研组、备课组要组织阅卷老师认真学习参考答案,严格评分标准,异议之处由教研组长同命题者商榷解决。

③阅卷力求准确、减少失误,确保质量,总分、复分有人负责。学生成绩一旦评定,原则上不得由任课教师自行修改,确因分数统计中出现问题必须修改的须经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务主任签名并注明错误原因方可生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是阅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④任何个人无权修改名册上的学生顺序及座号。

⑤阅卷完毕,阅卷人员严禁私自启封试卷,启封试卷由教务处揭新云老师负责。

(7)数据统计: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及各项数据统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并于11月11日(第11周周三)上午10:30前将成绩统计表下发至各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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