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教育市场管理,积极发展校办第三产业。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搞好统筹规划,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加强对教育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引导校办第三产业有序协调发展。要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切实保护学生的经济利益,减轻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七条 建立服务教育、服务师生的保障体系,促进后勤工作社会化。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要办好一个勤工俭学基地,办好一个食堂,救助一批家庭困难学生”的基本要求,把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校内师生服务部等生活设施,作为勤工俭学的重点工作对象来抓,降低学生就学成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使学生在校园中健康成长。
第八条 困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林则林”的原则,不因小而不为,不贪大求全。可以利用农忙时间,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采、摘、挖、捡”和收旧利废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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