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暂行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5-13 17:19:32
要按照《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搞好收益分配,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五条  勤工俭学的收益,主要用于劳动实践基地和校园经济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救助贫困学生和师生福利。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任何部门不得统筹和挪用。勤工俭学收入的支出,要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杜绝不合理开支。学校要向师生定期公布勤工俭学收支的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主管部门对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财务工作要进行经常性地监督和检查,并委托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对违纪者一经查实,要依法处理。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要认真地担负起对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的检查、指导、协调与监督责任,确保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活动能够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学校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勤工俭学工作,并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学生生产实践活动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Tags:

作者:教育文稿网
  • 好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新频道好,就请您
      0%(0)
  • 差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新频道差,就请您
      0%(0)

新频道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