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学常规(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6-13 0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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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性学习评价标准,减弱甄别和选拔功能,强化诊断功能、促进发展功能和激励功能。坚持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突出质性评价。
各门课程应采用多种符合实际的有效形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各种评价方式都应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成长,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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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查是评价学生学习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小学语文、数学、 外语为考试科目,其他科目均为考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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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应实行以笔试为主的笔试、口试、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小学科学要考查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用科学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方法予以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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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试和考查科目均采用等级制(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计分,初中考试科目可用百分制计分,考查科目采用等级制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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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查科目的试题命制应遵循水平考试的宗旨,紧扣课标和教材。考试完成后,要及时做好试卷和考试质量分析、做好基本数据的统计工作,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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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运用成长记录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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