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小学学校“五干”综合实绩考核方案
(2009—2010学年试行)
为实现教育局提出的“办人民满意的理想教育”目标,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小学教育“兴五干、转作风、比实绩、促发展”活动的开展,使我镇小学教育“工作有目标、管理有方向、干事有重点、考核有标准”,根据教育局“五干”考核方案及系列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类考核
我镇现有23所高小、10个教学点,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学校基础”等因素分成5个类别进行考核量化,第1—4类每学年每类分别评出一个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第5类每学年评出二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类:4所小学 桂坝小学、白湖小学、胡牌小学、胡六桥小学
第二类:7所小学 濯港小学、高桥小学、陶河小学、芭茅小学、
中垸小学、杨柳湖小学、枫岭小学
第三类:6所小学 洪垸小学、黄竹小学、吴咀小学、栗林小学、
徐郁小学、蒋咀小学
第四类:6所小学 徐密小学、程光小学、张店小学、张城小学、
茶山小学、中畈小学
第五类:10个教学点 五沙、丁字街、胡坝、王四、吴元八、刘垸、
严畈、李垅、刘圩、张上屋
二、考核量化
1、考核量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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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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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政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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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师队伍建设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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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班子建设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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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教学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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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划生育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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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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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务与后勤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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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面、卫生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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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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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2、有关说明
⑴总分值1000分(不包括奖励分值)。
⑵个别考核条款不涉及被考核单位时,本条款计满分。
⑶考核方式:采取集中考核与平时检查、抽查相结合。平时工作视导检查、积累有效数据,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⑷实行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相结合。
A、综合考核先进学校,奖镇级模范指标一个,校长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学校200元奖励,发奖匾一块。
B、教育教学综合考评全镇前5名的学校,分别发奖匾一块,给予学校200、150、100元的奖励(第1名200元,第2—3名150元,第4—5名100元),校长确定为镇级模范。
⑸中心小学考核
A、所辖学校每项得分。
所辖小学、教学点项目得分总和÷考核学校所教(或科目)=每项得分
B、所辖学校考核分值
每项得分累加=所辖学校考核分值
C、中心小学直接考核分值
凡项目涉及中心小学直接考核内容所得分值
D、中心小学考核量化
所辖学校考核分值×80%+中心小学直接考核分值×20%=中心小学考核量化分值
E、每学年评比2个先进中心小学,分别发奖匾一块,奖金300元、200元分别奖励镇级模范指标一个,奖励优秀指标一个,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E、语文、数学质量检测考评计积计位详见考核方法。
F、音乐、美术、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劳技考评具体内容为教材、课外作业。
三、其它事项
1、在本学年度,凡中心小学、小学、教学点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上级通报批评,或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2、有关突击性工作详见具体量化。
3、在上级各类巡视检查中通报表扬的按每次奖励10分。
4、在上级举行的各项大型活动中获全县前3名且通报表扬的奖30分、20分、10分。
镇中心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