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小学第十五届美育节活动实施方案
9月30日前,各校报送艺术教育先进个人材料(含推荐表、创作的少儿歌曲)、开展美育节活动情况的书面材料。中心学校报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本镇开展美育节活动情况的材料到县。 第三阶段(10月上旬),组织参加县举行的美育节活动。
九、奖项设定:
1、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优秀音乐(美术)课,分中学组和小学组,每科设优胜奖各一名。 3、优秀文艺节目、美术作品,中学组和小学组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辅导教师奖:被县评选组选中参加全县优秀文艺汇演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此项奖。
十、有关要求:
1、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本届美育节工作,加强对美育节工作领导,按要求组织系列活动。 2、各校在开展活动时,注意收集和整理活动图片和资料,并上报到中心学校。 3、各校在举办美育节活动中,涉及到学生群体活动的内容,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4、禁止以举办美育节的名义向学生收费。
Tags: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