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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小学教师管理方案
镇中小学教师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学校工作秩序,全面提升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黄梅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各单位每月必须组织教职工集中一个单位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每次学习应有笔记、心得体会和学习记录。
2、熟悉并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执教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各单位应收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整理成册,作到教师人手一份,要求教师加强学习,认真领会。
3、积极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着力提高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作到与时俱进。要求每位教师每周都必须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 依法执教,维护教师整体形象
1、严禁任何教师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及参加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2、屏弃功利主义思想。不准节假日在学校内外补课,收取各种补课费以及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和家长的吃请、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社会买卖招生;严禁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从中渔利。违者除全额退还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3、严禁利用教师住房租赁给学生,向学生收取钱物。违者将严格按照中心学校的有关制度执行。
4、关爱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学生的防范教育,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凡因教师个人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教师个人行为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 遵纪守规,严格学校工作秩序
1、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任何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抹牌赌博或回家干私活、办私事,违者在全镇通报批评。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小学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在半个月以内的,由所在中学校长或中心小学校长批准;请假超过半个月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超过一个月的,有教育局审批。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请长假的,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经过批准后,未超过一个月的,其工资待遇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按工作日计算,达到一个月的,只享受考核后绩效工资的50%;超过一个 的不享受绩效工资;身患癌症或丧失正常工作能力的(以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为准),享受所在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4、非经中心学校以上组织批准的外出学习人员和歇岗人员,必须回原单位上班。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不享受绩效工资;经组织批准的外出学习人员只享受上拨部分的绩效工资。
5、严肃处理强行离岗的外出务工的教职工。从离岗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返校任教的,作为自动离职处理,一律予以辞退,并报县教育局办理辞退手续和县人事局备案,核销其事业编制和财政供给。
四、 明确职责,强化爱岗敬业意识
1、教师应强化爱岗敬业思想,明确教书育人职责,增强质量意识。教育应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关爱“留守生”、“ 学困生”,严禁歧视、排斥“问题生”。
2、注重教学过程,认真钻研教材。教学过程必须规范,教学环节必须落实。备课、作业、听课的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教学过程不规范,教学环节不落实的,除按各校制度执行外,中心学校将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
3、投身教研教改,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举行的学习培训、优质课、论文评选等教研教改活动,提高业务素养;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撰写教学体会,促进自己的专业成长。
4、教职工调配实行优胜劣汰制。中心学校每学年对教师进行一次文化水平测试(试题初中为中考题型,小学为初考题型),测试结果与本人本学年的综合考绩相结合(小学教师文化成绩和综合考绩各占50%;中学教师文化成绩和综合考绩各占40%,领导考评占20%),确定每位教师的综合位次。小学代课教师综合位次居全镇后三位的,一律停聘;国办教师综合位次居全镇后三位的调离本村任教,综合位次居中等以下的,一律跨片区任教,且本年度晋级、评模、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中学教师综合位次居全镇后三位的,一律下派到小学任教,且本年度晋级、评模、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中学跨学科任教的教师,文化水平测试以中考科目分值大的科目为准,另一学科的考绩不列入综合位次的计算,但作为考评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