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路工程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从事班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教育者,是开展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是管理班级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宗旨,坚持“育人为本”工作理念,以实现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根据学生特点,把思想品德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学生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学习、生活、组织、管理和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引导学生努力成为“一专多能、一人多证”的复合型高技能劳动人才。
第二章 工作职责与任务
第三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在学生工作职能部门领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其职责如下:
(1)制定班级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制定班级考核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寓教于乐的班级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考核工作;
(3)做好班级学生的学习、奖惩、学籍和健康状况记录以及学生个人量化考核名次、操行等级的评定工作;
(4)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班级学生的团组织活动,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5)负责奖学金及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负责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做好学费催缴和助学金评定及贫困生帮扶工作;
(6)负责本班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离校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学籍卡片和成绩通知书,做好学生的休学、复学、退学等管理工作;
(7)做好班级大事记录,及时处理学生中突发、偶发事件;
(8)加强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挥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作用,共同做好问题学生转化工作;
(9)做好学生外出实习、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任职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2)努力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能适应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3)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第五条 班主任聘用要求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每班配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上任后,无特殊情况应带完本届学生。
(2)实行班主任工作义务制,教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责任(距退休年龄不满一个任期的人员不作要求)。原则上一个聘期内(三年)没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下任期原岗位按照低聘处理。班主任工作考核一年连续两次C等,本任期后期原岗位按照低聘处理,三年内四次C等(含)以上,下任期原岗位按照低聘处理。
(3)鼓励有能力的非教学人员承担班主任工作。
(4)因特殊原因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需写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方可推迟承担。主动要求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人员,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提前聘任。
(5)每周课时超过20节的教师、子女在3岁以内的教师可推迟当班主任。
(6)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担任班主任,因确有困难,另一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推迟担任班主任。
(7)班主任选聘顺序为:先教师后行管人员,按年龄由小到大排序。
(8)新聘用的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予以解聘。
(9)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班主任考核平均应在B等以上,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10)原岗位工作考核低聘人员不能聘为班主任。
第四章 解 聘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予以解聘
(1)工作懈怠,不能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的,
(2)工作不能深入,班级管理混乱,班风、学风差,学生反响强烈的,
(3)不能及时处理班级事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能积极配合学校就业部门有效开展好就业指导和组织工作,造成班级学生就业率较低,学生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
第七条 解聘程序
班主任解聘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考核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并经校长批准后解聘。
第八条 解聘人员两年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原岗位低一级聘用。
第五章 日常管理与考核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