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体卫艺、普教、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制订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体卫艺(基教)部门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招生部门负责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3、为了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考场设置
1、考场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城区考场可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的设置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山区、少数民族和边远山区,可采取设分考场和送考下乡等形式,以方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
2、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考场场地、器材必须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
(三)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应选拔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每年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四)安全问题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好学生入学后、毕业前的体质健康检查,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七、其他规定
1、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