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字理识字教学中处理形义关系的思考
浅谈字理识字教学中处理形义关系的思考
温岭市城南二小 蒋雪华
摘要:本文通过对时下频频出现在课堂中的曲解形义的误区的分析,提出了在运用字理识字教学法进行识字教学时,教师应树立据“理”识字意识、循序渐进意识、适用性意识,灵活选择据“理”联想、编字理谜、拆解构件编故事等教学方法,准确地处理汉字的形义关系,以真正落实识字教学目标。
关键词:曲解 形义关系 字理识字教学 教学意识 教学方法
识字教学是小学中低段语文教学的重头戏,广大教师为提高识字教学效率而绞尽脑汁。随着研究的深入,字理识字教学法应运而生,且已自成一派,颇具影响力。字理识字教学法是依据汉字的组构规律从汉字形与义、音的关系着手进行识字教学的方法。[1]它依据字理解析汉字的形义与音形的关系。目前,在趣味识字理念的指引下,字理识字教学法在运用中出现了教师随意曲解汉字形义关系的误区,即教师根据字理析形索义时,因对字源随意解说而扭曲了汉字的形义关系。
曲解形义的识字教学在课堂里频频出现。如有“乌”字的教学。老师从熟字“鸟”入手,然后这样引导:鸟失去了眼睛, 眼前就一片乌( 漆) 黑。“乌”字在《说文解字》里的解释为:“孝鸟也。”这是它的本义。孝鸟即乌鸦,因为它有一身黑色的羽毛,后又引申为乌黑。又如全国知名特级教
师:( 画“女”字的象形文字) 这是什么人?
生:这是女人。
师:( 再画“奴”字的象形文字) 尽管女人已经很听话,很温顺了,男人们还是用一只大手一把抓住女人, 想打就打, 想骂就骂。这样的女人就是“奴”。[2]
“奴”字在《说文解字》里的解释为:奴婢皆古之罪人也,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藁,从女从又。这里的“又”是指手也,手持事者也。可见,“奴”的本义不仅仅指女子,是泛指古人所谓的罪人。虽然
这种曲解汉字形义的识字教学已经招来许多专家学者的批评声浪。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苏培成在《识字教学不要勉强谈字理》一文中指出,人们依据其现代字形,凭生活经验想象,并推断其字义的字理识字教学是不正确的。它的伪科学性不仅会误导学生,还会糟蹋汉字文化的内涵和影响汉文化的传承。但不可否认,这种让汉字文化“失真”的识字教学确实取得了较好的识字效率。曲解形义识字教学的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引起了笔者的思考:面对这种曲解现象的伪科学性,教师应该建立科学准确的汉字形义关系,而中低段学生学习生字时,无法辨析字理的准确性,所以关键在于教师的教,那教师应该树立哪些教学意识?建立汉字形义关系进行识字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时,教师可以用哪些方法建立形义关系来提高识字效率?下面就从教学意识和教学方法两方面展开论述。
一、教学意识
(一)据“理”识字意识
汉字具有构形理据, 它“指汉字构造时每一个部件, 乃至每一个点画被采用、被按某种程式拼装的理由和依据。”[3]在运用字理识字教学法时,教师对汉字形义关系解说的随意性主要原因在于执教时没有对汉字进行科学考证。因此,在处理汉字形义关系时,教师要树立科学性意识。换言之,形义之间的联系要有“理”据。
首先,教师可依照古代汉语中的“字理”(所谓字理,就是汉字的构形理据),探求本义,科学地处理汉字的形义关系,切忌顾文思义。原因有二:一是并非所有的汉字都有字理,甲骨文中有许多字至今未解其谜,有些被认识的字甚至无法说出其理据;二是汉字构形并非一成不变的。从古到今,汉字在构形上经历了简化、繁化等演变。字形变了,或者记录汉字的音义变了,它的构字理据也会随之改变,或承袭字源理据,或理据重构,或理据隐含,或理据丧失。[4]字理变化后,汉字的形义之间的变化也尾随而至。因此,对汉字形义关系的分析不可望文生义,要进行科学考证。
[1] 字理识字教学法的倡导者贾国均:《字理识字教学法》,《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3期。
[2] 夏云飞:《大珠小珠落玉盘——名师词语教学品评》,《小学语文教学》,2008年7月刊。
[3] 周复刚:《略论汉字构形理据的认识及其运用》,《贵州文史丛刊》1992 年第2 期。
[4] 北师大博士生导师李运富教授:《字理与字理教学》,《吉首大学学报》,2005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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