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信息技术从知识教学走向知识与技能教学并举 中小学“师陶杯”论文选登
中学 张沭钧
【摘要】信息技术的学习是知识学习和技能学习的综合,其教学有其自身的规律和模式,但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并受到传统学科知识教学的影响,许多信息技术老师仍然采用知识教学的思维和模式来对待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本文从分析一篇教学案例入手,阐述了此种现象的状况、原因、利害关系及对策。
【关键词】信息技术 知识教学 技能教学
一、从一篇教学设计引发的思考。
曾看到过一篇获奖的教学设计,内容是有关Excel图表制作的,施教对象是初一年级学生。其教学过程大致是,先介绍常用的三种图表类型,然后教师演示制作一种类型图表,接下来就是通过任务驱动法,让学生动手实践三种图表的制作。任务不可谓不丰富,但设计的都是些学生不熟悉的情境任务,有的还需要学生分析、思考、运算才能完成。比如有一任务,给出姚明NBA几个赛季的统计数据:
|
赛季 |
出场次数 |
首发场次 |
出场时间 |
投篮次数 |
命中数 |
总得分 |
进攻篮板 |
防守篮板 |
助攻 |
抢断 |
盖帽 |
失误 |
犯规 |
|
2002-03 |
82 |
72 |
29 |
805 |
401 |
1107 |
196 |
479 |
139 |
31 |
147 |
173 |
230 |
|
2003-04 |
82 |
82 |
32.8 |
1025 |
535 |
1435 |
197 |
541 |
123 |
22 |
156 |
204 |
273 |
|
2004-05 |
80 |
80 |
30.6 |
975 |
538 |
1465 |
208 |
464 |
64 |
34 |
160 |
196 |
298 |
|
2005-06 |
57 |
57 |
34.2 |
902 |
469 |
1271 |
148 |
433 |
86 |
30 |
94 |
147 |
194 |
|
2006-07 |
27 |
27 |
34.6 |
504 |
263 |
699 |
57 |
200 |
57 |
10 |
60 |
103 |
90 |
要求根据以上数据制作一张姚明各赛季场均得分折线图。要完成这个任务,需要学生先分析表中各字段所表示的实际意义,然后思考“场均得分”的逻辑意义,再从干扰数据中找出所需数据,完成场均计算,最后再根据当堂课所学的制表操作完成折线图制作。这是一种典型的按传统学科知识教学的模式对待技能教学:先讲解原理(操作),然后再到应用情境中理解和应用原理(操作)。注重的是学生分析、思考、应用能力的培养。这不符合技能教学的目标要求,也不符合操作技能形成的阶段要求。技能的教学目标是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技能的形成有操作定向、操作模仿、操作整合、操作熟练四个阶段。只有当学生操作熟练后,再通过实践应用,才能最终成为学生学习或今后工作的工具。学生紧凭观看一遍演示操作,不经过模仿、整合、熟练阶段,就进入分析、应用阶段,这违反了技能的学习规律。联想到自己日常教学和交流活动中的所见所闻,这种在信息技术教学中突出学生思维能力培养的教学事件也不少见,因此有必要在此探讨一番。
二、信息技术的学习是属于知识的范畴还是属于技能的范畴?
学生的学习可分为三个类别: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学习和行为规范的学习。信息技术的学习究竟应该算是知识的学习还是技能的学习?解决好这个认识,才能从根本上转变教师对信息技术教学方式的认识并指导其教学。其实 “信息技术”中的“技术”一词已经指明了这门学课的类别性质,它是属于程序性知识,而非陈述性知识,即是需要借助于某种作业的形式间接推断其存在的知识,而非个人能用语言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解决的是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而非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学生学习它,就应当归属于技能学习的类别。教
三、信息技术教师不采用技能教学模式的原因?
既然“信息技术”这门学科的名称已经很明了的指明的这门学科的教与学的方式,为什么还会有老师产生错误的认识?或者虽然也明白其归属类别,但仍然以知识教学的模式去对待技能教学?这里面主要有学科、环境、个体三个方面的原因。
1、信息技术是知识与技能的综合。
信息技术的学习虽然属于技能的学习,但它不等同于纯粹的动作技能的学习。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这里面就明确要求学生不仅要学习有关“获取信息、加工信息、传递信息、应用信息的技能”,还要学习信息学方面的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工作原理。如果教师不能正确区分信息技术课程相关任务,不能正确认识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区别,笼统地将知识学习与技能学习都划归为知识学习一类,那么他自然只会采用知识教学这一种模式。事实上,有关知识学习的,教师当然应采用知识教学的模式;而有关技能学习的,就应当遵循技能学习的规律而采用技能教学的模式。
2、信息技术深处在传统学科知识教育的大氛围中,以考试为主的评价方式也影响到了信息技术教育中有关技能教学的有效实行。
现时,各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重点以及活动开展方向都针对语文、数学、外语等这些高考科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主科”。 在这些科目的教学研究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如何培养学生识记、领会学科原理,并在实际的问题情境中应用这些原理,分析其组织结构、进而形成知识体系,作出价值判断,也即如何完成认知目标成为了研究的重心,并逐渐形成了以此为中心的学科研究氛围,成为了校园学术文化的一部分。在这样学术研究氛围中,作为“副科”的信息技术,如果上的课不能注重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培养,似乎就不入“主流”,难以“立住脚”。正如前面所举的例子一样,明明可以采用简单明了,学生熟悉的情境任务达到操作熟练目标的,非得换用有“弯弯绕”,学生不熟悉,甚至很多女生根本就不喜欢的篮球情境任务,以此显示本门课是如何培养学生思维、分析、应用能力的。这样的教学,看似是采用了信息技术学科中常用的任务驱动教学法,以任务驱动操作,但根本还是采用的知识教学的模式,以应用培养能力。
当今的教育教学还是围绕在高考这根指挥棒下,考试成了学生最主要的评价方式。高考对信息技术学科的评价结果要求是合格和不合格,虽非采用分数制,但合格与不合格标准依然是通过考试的分数来判定,而不是通过作品的优劣来评判。既然是考试,学生除了要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外,还要具备该学科试题领域下分析题目、理解题目进而解决题目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培养非技能教学能完全达到的,更要靠知识教学来完成。在分数为“上”的教学体制下,如果不能领会、驾驭好知识、技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机会主义思想的作祟下,就会出现以知识教学为统领的一边倒的教学模式,因为只有这样才可切切实实地提高分数,同时教师自己也获得了很好的生存地位。
3、教师的业务素养和能力的不同,也会左右其教学方式的使用。
信息技术课走进学生课堂虽说有十几年的时间,但与其它学科相比,其诞生和发展时间算是相当短的了。很多的信息技术老师并不是从有关院校信息技术教育专业毕业出来,而是从物理、劳技甚至是语文、历史等其它科目转行而来,其原先所教学科所采用的知识教学的模式自然也被带进到了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中;有的信息老师虽然也是计算机相关专业院校毕业,但不是师范类院校毕业,专业知识充足,但相关教育知识缺乏,其从教后所采用的教学方式也多是从他当学生时代
四、用知识教学模式对待技能教学的利弊分析。
用知识教学的方法来对待信息技术学科中的技能教学,最大的好处就是能适应以高考为代表的带有选拔性的考试评价机制。但和弊端相比,这样的好处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不能区分和使用两种教学模式所带来的不利后果主要有:
首先,易使众多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如前举例,本来制作图表就是一个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的学习,非要上升到认识策略的高度。虽然也会有少部分“优等生”能完成,但也直接导致了大部分学生产生畏难情绪,长此下去,学生也就失去了学习兴趣。一旦没有了兴趣,甚至产生了厌恶感,教师再做任何教学努力也是徒劳。
其次,导致学与用的脱节。根据考试选拔性的要求,考试题目的编制就必需考虑考试结果要拉开学生间的差距,为此就要增加题目的难度。正是这样的难度要求从而导致部分所出题目不能从信息技术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考量,而是人为地、生硬地造出“难度”。而为了应对这样的考试要求,就得采用知识教学的模式:考试要考的内容,就教,不考的内容就不教;重点考的内容,就重点练、多次练、人为增加难度地练。这种不从技能实际应用需求考虑的教学后果就是,很多高二的学生在完成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后,竟回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学会了哪些应用本领,如果让其编辑加工一段校园晚会视频,多半是无从下手。这样的教学结果,从根本上违备了《纲要》中所指出的开设信息技术课的要求:“……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传输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最后,容易使教师产生惰性思想,缺乏业务钻研动力。采用知识教学的模式,讲授法、演示法是最好的教学方法。这是因为信息技术学科不同于数学等逻辑思维较强的学科,几乎没有什么内容是难于理解的,剩下的就是识记的要求了,而讲授法、演示法便于帮助学生死记硬背相关知识。至于“教材、教法、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等等研究根本不用考虑。甚至有的老师不再备课,上课了,将书本知识宣读一遍,遇有操作的就按照书本操作步骤照样演示一遍,然后学生再动手实践一遍,剩下时间学生自由上网。快要考试的时候,集中一段时间,让学生大量地、重复性地上机练习往年试题。因信息技术考试内容相对固定,操作步骤也相对固定,结果一场考试下来,合格率似乎也不错。教学效果与教师的教学水平、业务能力严重脱钩,自律差的老师就会产生惰性思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再钻研教学。
五、如何在信息技术课中使知识教学与技能教学并举?
1、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教学。
转行而来老师有必要重读有关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非师范教育类的信息老师更是需要进行有关理论的学习,要用正确的教育理论武装自己,并指导自己的教学,而不是凭经验和或受周围环境的影响“随大溜”式的去教学。当信息技术学科中涉及到知识学习时,就采用知识教学的模式,以知识、领会、分析、应用、综合、评价为主要教学目标;当更多内容涉及到技能学习时,就采用技能教学的模式,以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为教学目标,根据技能形成的四个阶段,操作定向、操作模仿、操作整合、操作熟练来组织教学过程。当然,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到知识和技能二者之间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是在用理论“指导”教学,而不是“主导”教学。这都需要我们教师要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境,灵活地安排教学事项,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选择需要的教学媒体进行教学。
2、切实领会《纲要》精神和新课程改革要求,适应技能培训的要求。
《纲要》中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的设置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并不是本门学科的重点,通过本学科的教学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能力的培养也是相互影响和渗透的。当我们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同时,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在潜移默化地受到训练和提高。因此,我们的技能教学目标完全可以具体到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常用软件的操作及其相关应用,使之成为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工具。而要达到成为工具的目的,必须首先是操作熟练。能领会这样关系和要求,就不会出现本文开头举例的那样,在学生制表操作根本还没达到熟练的情况下,就提出那样高的分析、应用任务了。
还有种情况也会造成将技能教学当成知识教学来对待,那就是有些老师在课前设计教学内容时,会错误地认为相关教学内容太简单了,如果不安排一些“难”一点的任务,学生会因“缺乏”挑战性而失去兴趣。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没能真正领会新课程改革精神所产生。新课改要求教学过程中要将学生放在主体的地位,一切教学事项、教学内容的安排都要从学生的角度来考虑和出发。由于经验背景的差异,学生在知识和技能学习的能力上也表现各异。任何知识和技能在没有被学生接受前,都不能从教师的角度来评判其是容易还是困难,最终是要通过教学实践后来确定。信息技术课中更要体现分层教学的思想,要根据学生现实中接触、使用电脑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动手能力的不同,依据遗忘规律,可以在不同节次的课堂中重复安排多样的不同层次的任务,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在技能学习方面的需求,力争让全体学生在学习中都能获得满足,收获快乐,而不是要“难倒”一片。这就需要教师课前要精心准备,认真备课,而非“照本宣科”偷懒所能达到的。
3、正确看待并适应考试性评价机制,灵活选用其它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目前,在只有通过考试才能保障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活动不能停止的情况下,在我们无力改变教育现状的背景下,教师的教学工作当然要适应这种评价机制,但不应该是教学的全部。目前,以作品来进行评价的方式在信息技术教育领域正受到越来越多地重视,已经在积极地探讨和实施中。作为身处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一方面除了要呼吁国家和社会改变不合理的教育现状外,另一方面自己也要通过探讨和使用多种合适的评价方式参与到教育教学改革中。比如可以将学生成绩的统计、校园广播节目的制作、校园文化的设计布置等等现实应用工作交由学生分组完成或以分组竞赛的方式完成,其结果再交由学生、教师共同组成的专家团评判打分,好的作品可以直接在校园中布置使用。这样的灵活评价方式,会促使“死记硬背”式的教学模式的转变,真正起到了促进学生学习的反馈作用。
以上思想和观点都是自己在现实教学过程中因有所困惑而有所思后写下来的,其思考方式、思考方向难免有偏、误之处,也恳请同行和专家给予批评和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