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课程 探索音乐教学新方法
2.开设开放式教学,展示学生个性
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环境里,在开放的课堂教学中,学生才能感受到爱和尊重、乐观和自信,才敢于表现自己,才会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如歌曲《美丽的村庄》课将结束时,有个学生举手说:“老师,我们已学会了全曲,我建议全班来合唱”。我鼓励说:“好,你安排,有的唱第一声部,有的唱第二声部,有的用乐器伴奏。”班上有几个吹口风琴,分成两个声部吹奏,再请几个生用打击乐伴奏,一个人指挥其他学生合唱。歌曲一唱完,我热烈鼓掌,给学生极大的鼓励,同学们也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完全能够展现自我,充分发挥自我优势。
3.启发创新思维,发挥主体作用
音乐创作是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学生是音乐教学活动的主体,使每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终身享有音乐乐趣,是音乐教育崇高责任。那如何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发挥主体作用呢?关键在于教师创设条件进行引导。在欣赏《阿细跳月》时,先让学生完整的欣赏,然后让学生讨论能听出什么乐器在演奏?让每个学生大胆参与讨论,分小组讨论、设计和练习,当我们再次听到的将是你们设计并担任表演的《阿细跳月》。最后,师生一起随着音乐“跳月”在欢快的歌舞中结束课。完全是一种开放性的课堂,这样学生兴趣就会很浓,积极性也会很高,充分发展了思维的独立性,师生共同创设一个良好的研究氛围。留学生一点空间,让他们在音乐课堂中自由飞翔,这样学生的创造性才能发挥。
四.合理评价,维持学生主动积极性
德国教育家帝斯多会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知识的本领,而在于鼓励、唤醒、鼓舞”。合理评价是学生成为主体的保证。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优秀,都希望自己时时受到表扬。对于那些所谓的“差生”我特别注意,只要他们有半点进步,就加以表扬。并且在课外跟他谈心,了解思想状况。在教学中,经常有些不爱动的学生,对于这样的学生我就特意在歌唱的时候让他们来伴奏,欣赏的时候,鼓励他们回答问题。记得初一年级一个刚转来的学生,上课总低着头,从来不看黑板,有一次在给《爱我中华》编配伴奏时,我要求每个小组讨论编配的方法,接着小组汇报,当轮到他们小组汇报时,我特意指明让他来发言,开始他很不情愿上台,于是我鼓励他说:“没关系,怕什么。编配的不好没关系,同学们给点掌声。”在我的鼓舞下,他走上讲台,配合得很好。此后,在不断的鼓励下,他能够主动的学习。在教学实践中,我还会碰到这样的事情:许多学生在座位上动唱自如,可当我请他们上台表演,就你推我我让你,课堂气氛变得冷清,这时我大张旗鼓鼓励他们,让他们放下面子,放大胆子,增强自信。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展现他们的创造力,想象力,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写道:“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既要从学生音乐兴趣爱好、情感成就、参与态度和程度等考虑的音乐能力的评价,又注重对其人文素质的评价。”
以前音乐教学评价中,教师往往采用让学生唱一首课本上的歌曲来评价学生,有的教师甚至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和对学生大体的印象给学生打分。这样做是武断的,不科学的。因为这样会让学生错误地认为:音乐课就是学几首歌曲,不必学习其他知识。而教师也不能得到正确的教学效果反馈,上课总是提问回答好的孩子,而忽略表现欠佳的学生。所以说,音乐不能用统一的标尺来衡量。
看到以上这些弊端,我选择了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方法。
1.将展示参与到评价之中。我在教学实践中悟出:学生特别愿意展示他们的才艺。于是我总结出平时演唱评价法、合作表演评价法、特长展示评价法。将这三部分成绩综合起来,综合评价。
2.观察与谈话参与到评价之中。时间则选在小组创编或讲座时,我会观察各组的每一个人,找到那个不爱讨论的同学与他谈话。请他说说对歌曲的理解及创编的动作,并和他一起练习。我同他一起唱、跳,带动起他的情绪,使他高兴地唱起来跳起来。同时我对他的评价也会有新的认识。
3.采用多种方法参与到音乐欣赏评价中。
4.将自评、他评参与到评价之中。
新课程改革对每一位教师来说是一种挑战,一种压力,但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机遇.音乐教师只有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全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并经常在实践中进行反思、研究、改进,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