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 教案设计
世纪,印度的恒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南印度有20多个小国,这就是印度历史上的“十六国时代”,又称列国时代。在印度—雅利安人扩张过程中,当地居民或被征服,或被赶走,他们成为古代印度次大陆的主要居民。雅利安人在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称“瓦尔那”,意为颜色、品质。社会全体成员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等级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第一等级是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地位最高。第二等级是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包括国王、武士和官吏,掌握政权与军权。以上两个高级等级占有大量生产资料,靠剥削为生,构成统治阶级。第三等级是吠舍,包括农业、手工业者和商人,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是指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居民,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第三、四等级构成被统治阶级。各个等级职业世袭,互不通婚,界限森严,贵贱分明,甚至不能共食、共住。久而久之,下层等级愈演愈繁,出现贱民,即所谓不可接触者,他们最受鄙视。首陀罗和贱民被压在印度社会最底层,受到统治阶级的折磨、压制和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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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的种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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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名称 |
社会阶层 |
职责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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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婆罗门 |
祭司、贵族 |
掌握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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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刹帝利 |
国王、武士、官吏 |
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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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吠舍 |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 |
向国家纳税,向神庙上供,供养第一、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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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陀罗 |
被征服者、贫困破产失去土地的人 |
几乎没有权利,受奴隶主阶级的剥削和奴役,干最低贱的职业 |
从理论上维护种姓制度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它由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演变而来。它把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作品和文学作品《吠陀》作为经典。它信奉多神,不设庙宇,不崇拜偶像,但规定了烦琐的祭神仪式,从私人生活到国王即位,都要祭神。它为了维护反动的等级制度,引用《吠陀》中的神话传说,造物神“梵天”用口创造出婆罗门,用手创造出刹帝利,用腿创造出吠舍,用脚创造出首陀罗。还大肆宣扬轮回说,凡循规蹈矩、安分守己者,来生可升为较高等级,否则,则降为较低等级。它假托梵天的儿子摩奴制定一部法典,即《摩奴法典》,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典规定婆罗门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而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首陀罗如果评论婆罗门的品行,就要用沸油灌入他的嘴里和耳朵里。杀死婆罗门的人应处以最痛苦的死刑。高等级杀死首陀罗,可用牲畜抵偿或简单净一次身就行了。在佛教广泛传播期间,婆罗门教衰落。到了8世纪,经过改头换面的婆罗门教在印度重新得势,易名为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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