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记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高三历史教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  来源:教育文稿  发布时间:2009-03-29 16:08:24

3、内容与影响

(1)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天津成为外国经济势力在中国北方的重要活动基地,并威胁北京的安全。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使英在香港地区的侵略势力扩大


(4)准许华工出国——掠买中国人口,开发海外殖民地。


(5)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进一步加重中国人民负担


★记忆方法:承认天约仍有效,其它特权另外要。


割地赔款开商埠,华工出国最可恶。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认天约、开天津、割九龙、准华工、增赔款”。方法2,用字头法结和谐音法记为“准(许)天天陪酒”,解释:“准”──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天天”──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陪”──谐“赔”音,指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酒”──谐“九”音,指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八、《中法新约》


1、时间:1885年

2、地点:天津

3、代表:李鸿章   巴德诺

4、内容

(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

(2)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

(3)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商办

(4)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

5、影响

(1)法国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

(2)打开了中国西南的门户

(3)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

★记忆方法:认越为法殖民地,边界商埠新开辟。


修筑铁路与法议,法国军队才撤离。


九、《马关条约》

1、时间:1895年4月

2、地点:日本的马关

3、代表:李鸿章   伊滕博文

4、内容及影响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使台湾与祖国隔离数十年,并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使清政府为偿付巨额赔款,加紧搜刮人民,还大量举借外债,使列强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

(3)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内地

(4)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内地免收内地税——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     记忆方法:割地赔款开口岸,开设工厂最关键。


★     割地赔款开口岸,南京北京加马关。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辽、台、澎)、赔款(军费2亿两)、开口岸(沙、重、苏、杭)、设厂免税(口岸设厂,内销免税)” 。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哥哥开厂赔两亿两”,解释:“哥哥”──谐“割”音,指割地;“开”──开放四处通商口岸;“厂”──口岸设厂,内销免税;“赔两亿两”──赔款两亿两。


十、《辛丑条约》

1、时间:1901年9月

2、签订国  11个   英 俄 美 法  德 日 意 奥   比 荷 西

3、内容及影响

(1)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贫困和社会经济的凋敝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外国军队控制之下,便于外国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4)惩办反帝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他们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改设外务部,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6)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修订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便利了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记忆方法:赔  划   拆   惩   改   修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赔款 、划界 、拆炮兵 、惩官民、改总理、修商约”。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修使馆赔炮兵,改总理惩官民”。解释:“修”──修订商约;“使馆”──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赔”──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炮兵”──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 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改总理”──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惩官民”──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


十一、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主要内容:第一号共四条,要求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并加以扩大。第二号共七条,要求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延长至99年。第三号共两条,要求把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中国不得自行处理。第四号一条,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给他国。第五号共七条,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  

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内东顾问焊警械、舅舅不让借钢铁”。解释:“内东”──承认日本在内蒙东部、东北南部的特权,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特权;“顾问”──聘日本人为军、政、财顾问;“焊警械”──中日合办汉(焊)冶萍公司、警政及军械厂;“不让借”──中国沿海的港湾、岛屿不租借或割让他国;“舅舅钢铁”──“舅舅”谐“99年”,“钢”谐“港”,“铁”指“铁路”,即日本延长两港口(旅顺、大连)两铁路(安奉、南满)的租期为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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