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提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7-04 22:56:08

各位同学:

卫生部已提醒H1N1流感会进入大爆发阶段,鉴于目前的严峻形势(今早萧山有被感染病人可能因此而死亡),学院网站已挂出学校紧急下发的《暑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提示》,请每位同学本着尊重他人生命和健康的原则仔细阅读内容,严格按照上面规定操作,出国和感染及确诊的同学要立刻报告辅导员老师,如有违反预案的将被纪律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

浙江工商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控制疫情的蔓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浙江工商大学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第三条执行。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防控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形成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学院、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格局。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级别划定

根据《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校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疫情:国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校内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属一般疫情。

Ⅱ级疫情:在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属输入性感染病例,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Ⅲ级疫情:学校出现感染源不明的校内感染病例,分三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在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校内局部疫情暴发。校内局部疫情暴发,指在一个学院同一年级的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校内流行,指14天内出现二起以上甲型H1N1流感校内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三、疫情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疫情的响应:

  1. 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预案并启动预案。

2.各学院应建立疫情监督员队伍,辅导员均为疫情监督员。

3. 组织医务人员和疫情监督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建立消毒员队伍。

  5.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科学的卫生行为,提高师生员工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 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 严格请假、出差、出国的审批制度并追踪健康状况。涉外活动无法推迟、取消的,必须报外事处重新审批。组织者(当事人)应提供活动人员详细资料;注意个人防护;密切注意参加人员健康状况并及时向校长办公室信息科、卫生所通报。一旦出现疑似疫情,应立即无条件终止活动,参加人员就地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8. 密切注意学生的健康状况,落实因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9. 有疫区经、往史(包括境外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和卫生所,必要时逐级向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上报。

10.从疫区返回(包括回国)人员,必须自行居家观察7天后,无流感样症状再返校。

11.疫情期间,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涉外人员)在校内住宿,来自疫区的原则上应不予批准。因学校工作需要必须住宿的,由联系人实施每日健康观察,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报告校长办公室信息科和卫生所,立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进一步措施。

12.健全各部门与所属人员、学院与学生(家长)、学校与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准确进行预警。

13.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应教育学生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尽量减少聚会和旅游,做好自我防护和行程记录,加强锻炼,注意休息,增强抵抗力。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感染情况,应立即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同时报告辅导员。

14.寒、暑假结束学生返校7天内,疫情监督员应详实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情况及健康状况;做好每天体温检测;对缺勤、迟到的师生员工,逐一登记、核实原因。

(二)Ⅱ级疫情的响应:

  校园进入特级警报状态。逐项落实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的应急指导。在强化Ⅰ级响应的同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1. 病例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 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及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就地观察),对居家医学观察者建立每日追踪联系。疫情监督员负责对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实行每日健康状况随访,并向校长办公室信息科、卫生所报告,由学校防控指挥中心向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报告。

  3. 卫生所加强对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监测,严格医务人员的防护和控制院内感染工作;疫情监督员加强对因病缺课人员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4. 对病例所在的宿舍、教室等生活场所进行消毒,控制疫情发展。

  5. 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信息,避免恐惧心理,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6. 对出现病例的班级,实施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停课期间,各学院必须加强对停课学生的管理,避免其在校内、外相互接触和聚集。

  7. 复课后,疫情监督员继续对复课学生实行每日健康状况随访及报告,至少持续14天。

  8. 严格门卫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加强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9.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向省教育厅申请,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三)Ⅲ级疫情的响应:

  校园进入特级警戒状态。全面接受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的应急处理指导。在强化Ⅱ级响应的同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减缓疫情扩散,减轻疫情危害。

  1. 第一类情况的响应:

 (1)各学院、部门实施师生体温晨检制,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

 (2)加强校内公共环境消毒。

 (3)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5)校园实施相对封闭管理,严格审批人员进出,原则上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在外地实习和其他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返校。特殊情况须实行医学观察7天后方可批准。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离校。

 (6)停止举办各种跨班级的大型师生集会、会议等活动。

 (7)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市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的措施。

  2. 第二类情况的响应:

 (1)在强化第一类情况响应的基础上,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的管理及疫情监测,强化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2)经省教育厅和省、市政府审批,实施全校停课。采取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内进行医学观察的措施。各学院、部门必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及思想疏导工作。

 (3)实施校园室内环境每日消毒制。

  4)校园进入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禁止非疫情控制人员进入。

3. 第三类情况的响应:

1)在强化第二类情况响应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医学专家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争取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

2)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

3积极配合专业疫情防控人员工作,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4)各学院、部门,应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舆论引导作用,维护校园稳定。

  四、停课的范围、事项及实施程序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执行。

五、违规处罚

疫情期间由于违反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蔓延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规者,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置。

 

附件: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09年6月26

 


 

附件:

 

教育部 卫生部联合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622印发各地教育、卫生工作部门,各部属高校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遵照执行。                                         

 2009-06-22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试行)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

  一、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能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 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 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 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 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 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 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卫生防控措施

  1. 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 卫生部门在学校的配合下,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病例所在学校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

  3.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当地学校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 卫生部门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教育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学校防控措施

  1.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2. 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防控措施

  1.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当地所有学校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 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学校防控措施

  1. 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 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 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 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7.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五、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防控甲型H1N1流感,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

 

 

暑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提示

各位师生:
    
随着甲型H1N1流感进一步扩散,世卫组织已将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警戒级别从第5级调至第6级,目前疫情还处于发展中,请各位师生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做好防护工作,保障身体健康。

1
.在暑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2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劳累。
3
.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机体抵抗力。
4
.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感染情况要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辅导员报告。
5
.学生暑假返校后应向辅导员汇报身体情况和行程情况,对缺勤的同学逐一登记并查明缺勤原因,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6
.如果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史,请居家或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并每日汇报健康状况。
7
.如果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诊。

                                              
总务处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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