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1)在医务室指导、协助下,所有班级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在医务室指导下,总务处落实加强对教室及校园公共场所环境消毒。
3)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2、学校应急防控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各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全校各班级开展晨午检和发热学生日报、零报告,要求发热学生实行严格的隔离措施(以居家隔离治疗为主)。
4)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出现疫情的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A.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 B.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C.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区疾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D.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E.学校停课放假后,各校应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F.复课前,全校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G.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H.复课后,全校各班级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校医务室报告,再由学校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5)按照国家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3、出现第二类情况时,重点加强相关班级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出现病例的班级采取停课措施;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学校复课后,各班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校医务室报告,再由学校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出现第三类情况时,经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对全校所有班级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在区教育局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区教育局配合区卫生局,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根据区卫生局风险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3、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4、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5、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2)在医务室指导下,总务处落实加强对教室及校园公共场所环境消毒。
3)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2、学校应急防控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各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全校各班级开展晨午检和发热学生日报、零报告,要求发热学生实行严格的隔离措施(以居家隔离治疗为主)。
4)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出现疫情的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A.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 B.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C.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区疾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D.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E.学校停课放假后,各校应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F.复课前,全校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G.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H.复课后,全校各班级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校医务室报告,再由学校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5)按照国家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3、出现第二类情况时,重点加强相关班级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出现病例的班级采取停课措施;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学校复课后,各班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校医务室报告,再由学校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教育科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出现第三类情况时,经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对全校所有班级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在区教育局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区教育局配合区卫生局,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根据区卫生局风险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3、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4、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5、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保障措施
学校应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宣传及防治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班级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大,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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