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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 甲型H1N1流感防控晨检制度
市学校 甲型H1N1流感防控晨检制度
近期甲型H1N1病呈频发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型H1N1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学生每天上午8:00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检。每天上午9:00以前将报告表交到德育处。(表附后)
三、晨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或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同时通知家长),将患者送至隔离室,并及时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并作妥善处理。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发热、头痛、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天。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和沟通,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校德育处。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2小时内上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再由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报告市教育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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