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分区)社会事业办(文教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目前正值学校开学,我区部分学校聚集性流感样病例事件时有发生,流感大规模流行的风险显著上升,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工作责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镇(街道、分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当地疾控机构之间必须指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成立由一把手校(园)长为组长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每个班级有关责任人。
二、强化联动机制,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教育和卫生部门要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动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动态,协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一旦发现学生中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教育部门和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并指导学校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应急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
1. 各级各类学校要细化甲流防控工作方案,定期自查,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本着“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要落实防控专项经费,做好应对突发疫情所需的防病药品、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学校应对甲流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学校甲流的信息报告人和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做好应对甲流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学校发生甲流疫情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疾控机构要加强学校流感样病例监测,认真做好因病缺课网络直报监控,强化聚集性病例和重症病例的发现与报告,及时做好对疫情形势的分析评估,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强化临床诊治。要继续做好人员、技术、疫苗、抗病毒药物、消杀防护器材用品等各项应急准备,以有效应对学校疫情暴发以及可能更为严重的疫情。
三、定期督查督导,促进防控措施到位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督查方案,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晨检、体温监测和记录、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应急物资储备、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等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对区内学校开展甲流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讲流感防控的科学知识,印制并发放《学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告知书》,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空气流通,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要加强教职员工培训,使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
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有效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一旦发生学校暴发疫情,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与发布,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避免新闻炒作造成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