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中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辽宁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辽宁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近期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修改我校工作预案如下。
一、 目的
进一步提高全校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疫情暴发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二、 工作原则
贯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工作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法规范,明确职责;部门合作,携手联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控甲型H1N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玉春
副组长:高明山
成 员:姜艳军 闫 杰 赵维秋 于成伟
四、应急与准备
1、学校防控甲型H1N1工作领导小组修订《鞍山市第三中学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不断加以完善和修订。
2、宣传组、政教科、教务科、各年部要加强对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和流行特点,制定教案,列入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学生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学生每人一份健康告知书,使学生的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90%。
3、各年部要健全和落实学校晨检、缺课登记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要在每个班级指定一名学生,协助班主任老师开展工作,尤其要对学生接触境外归国人员或正在实施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登记。
4、政教科要健全和落实教室、寝室通风换气制度。实施湿式清扫,要求在早课前或晚课后每日至少一次采用拖布湿式方式拖地或地面喷水方式扫除。并培养学生养成日常勤洗手和饮用开水的卫生习惯。落实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演练。
5、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倡导学生保证充足的睡眠,每天应安排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6、总务、政教、校医室要做好基本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各年部配备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7、化隆宿舍管理人员要对宿舍加强管理,做好晨检、消毒、通风工作。保证学生食、宿安全。
五、监测与报告
(一)日常阶段
各年部应实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经发现学生出现下述情况:
1、 发热(腋下体温≥37.5℃)
2、 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
3、 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
要立即向年部报告,由年部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汇报,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暂时在隔离校医室或观察室观察。同时要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核实发病者个人情况外地旅居史、接触史或接触者的接触方式、接触频次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信息。并由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教育局。
对于师生缺课、缺勤的情况,学校要增强防范意识,由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缺课原因,并实施健康申明制度;对因病缺课的,要了解其发病症状、发病过程和就诊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此外,学校要建立公开电话等信息渠道,发动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甲型H1N1流感的可疑信息。
(二)疫情暴发阶段
一旦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波及区域内的学校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监测,第一时间隔离出现流感症状的病例并立即报告。经与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进行评估和判研后,向地方政府提出停课或放假的建议。下述情况应视为流感样病例暴发:
1、同一学校一周内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2、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3、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时,
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和铁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应每日报告新增病例情况。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学校在疾控机构人员的指导下,对同一教室、寝室的接触者认真排查,对无症状的,应采取居家隔离观察,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与家庭其他人员接触频次;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接触物表、地面的清洁与消毒,消毒剂可选用2%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200-4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2、立即停止可能造成甲型H1N1流感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相应年部或部门要搜集有关病例的基本情况,由学校向疾控机构提供发生或可能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4)在当地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通风换气、晨检与发热病人登记、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
(5)涉及到外国留学生、外籍人员,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时,要向当地外事主管部门报告。
七、响应终止
学校末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生后经过7天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甲型H1N1流感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报市教育局,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理
(一)处置评估
甲型H1N1流感结束后,校方应在事件结束5天内对本校疫情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报市教育局与卫生行政部门,由他们在事件结案10天内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与卫生行政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原因、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教育与卫生部门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二)奖励与表彰
学校将按市里的要求,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
(三)责任追究
对在甲型H1N1流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鞍山市第三中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发热病例发现与报告处置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