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七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12 00:49: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 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澂江
县第七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力求科学合理,每学期考评一次。
5、《方案》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6、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教师绩效工资的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教职工应发绩效工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应发绩效工资×30%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只要学校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发生“一票否决”的事项,可以按月发放,若发生“一票否决”的事项,全部取消基础性绩效工资。
(一)、教职工完成学校额定的工作量,方可享受该部分工资。
1、教职工工作量的界定:1、语、数、外三科:两个班的正课+
早、晚自习+出卷、批卷+家访之和;2、物理、化学两科:三个班的正课+早、晚自习+出卷、批卷+实验室+家访之和3、政史地生体五科:初三4-6个班(初一、二8个班)的正课+早、晚自习+出卷、批卷+家访之和;4、音美劳微四科:16节正课+早、晚自习+出卷、批卷+家访之和;4、教学后勤人员(处室工作人员、水电工、报账员、图书管理员、卫生管理员、报刊收发员等)早8:00——12:00上班,午14:00——17:00下班+值班、常规加班。
2、各种领导的工作量:校长周课时4-6节,书记、副校长周课时8-10节,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教科室主任,周课时10-12节。不在教学一线的每天按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班。工会主席、女工委员、少先队辅导员、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和班主任等人员,在不满工作量时,根据平时的履职情况,可适当适量折算成一定的工作量。满工作量时,另行加算。
3、食堂工作人员根据学校安排按时上下班既为满工作量。
(二)、考核及分配
1、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100分。考核分的计算:(1)、教职工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计100分;(2)、教职工开会缺席一次扣2分;(3)、任课教师缺正课一节扣2分,早晚自习一节扣1分; 
(4)、教学后勤人员旷工1天扣4分,值班缺一次扣1分;(5)、教职工请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扣1分,1节课扣1分;(6)、加分:代课一节加1分,守课一节加0.5分,代班一次加0.5分;(7)、超工作量的由学校党政会研究决定。
2、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计算:该教职工应得基础性绩效工资÷100×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四块进行考核评定来实行分配。考核评定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分=德(25分)+能(20分)+勤(25分)+绩(30分)。
<一>、德(25分)
1、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请假一次扣1分(病假|0.5分,公假不扣分);2、不服从组织调配和学校安排的工作、不遵守校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起,此项不得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到学校,情况属实扣10分,事态扩大反映到上级情况属实扣25分);3、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作风不正、品行恶劣,视情节轻重扣(3—5分);4、不能完成教学工作和承担学校其他活动性的组织参与工作,视情节轻重扣(3—5分);5、在校穿背心、拖鞋、上课接听手机、上课坐教,每发现一次扣1分;6、教师违反规定给学生补课、诱导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者或搞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等,发现一次此项不得分。7、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扣5—25分;8、酒后上课、自习辅导者一次扣3—5分;9、凡学期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5—25分。
<二>、能:(20分)
1、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备课检查小组每月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为一、二、三个等级(一等级20分,二等级15分,三等级10分);2、教学后勤人员,学校领导考评组组根据后勤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分为一、二、三个等级(一等级20分,二等级15分,三等级10分);3、教职工每缺学校要求上交材料的,一次扣1分;4、教师论文获奖的,按省市县级排列,分别加3、2、1分,教学竞赛获奖的,按省市县级排列,分别加5、4、2分。
(三)、勤:(25分)
1、缺教研活动、集体备课一次扣2分;2、不参加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一次扣1-3分;3、班级卫生、“三操”、宿舍内务由政教处考核,分为1、2、3个等级,分值为10、8、5分,考核班主任、相关责任教师;4、缺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分;5、教学后勤人员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分为1、2、3个等级,分值为25、20、15分。6、其他另分配算课时的工作根据规定情况为做好,不到位扣一定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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