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D. 做好数学及音体美教学仪器的管理,填写好仪器借领用登记。未登记1次扣0.5课时。
E. 做好教学仪器日常管理,建立仪器总帐、分类帐及仪器报损报废登记。未登记1份扣0.5课时。
F. 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相关工作,未完成1次扣0.5至3课时。
6、 实验教师工作量化细则:
实验教师所任实验课每班工作量化总课时数为16课时,通过学校常规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每少1课时扣0.5分。
A. 拟订班级实验教学计划及总结。每少1份扣0.5课时。
B. 编写实验教案。每少1分扣0.5课时。
C. 填写实验通知单、学生分组名单、实验报告单、实验记录单、课外科技活动登记、学生实验技能考核、实验完成情况统计等相关实验教学资料。每少1份扣0.5课时。
D. 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相关工作,未完成1次扣0.5至3课时。
(三)本项目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四、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名次量化
所任科目在统考成绩居全乡同级同科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分。反之,居倒数1、2、3名的扣相应的分值。(在上学年的基础上增加名次的又居倒数2、3名的不罚,减少名次的又居2、3名的不奖,保持原名次的有奖有罚。)
2、名次增减量化
所任科目在统考成绩与全乡同级同科相比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一个名次加1分,反之扣1分。(一年级的基础名次为中间名次。比如全乡当年有10个班,定为第五名,有11个班定为第六名。)
3、优分率量化
所任科目在统考成绩,考分在:语文80分、数学90分以上的每人次加0.5分,考分得满分的,每人次加1分。
4、平均分量化
所任科目统考成绩在全乡同级同科(20人以下除外)与上学期相比。平均分以2分为一个段(如:0至2或—2至0),与当年所任科目在全乡同级同科同类平均分比较,得出当年平均分增加或减少段数;再与上年平均分增加或减少的段数相比较,保持原段数不奖不罚,高一个段加量化分2分,反之扣2分。
公式:
当年所任学科平均分 — 同级同科同类平均分 上年所任学科平均分 — 同级同科同类平均分
实段数= —
2 2
5、本项目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五、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