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讨论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0 20:05:25

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讨论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及《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明光市小学涧溪分会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草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妇女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考勤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常规管理津贴、教育教学管理津贴、教科研津贴、工作量津贴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该工作发放主要依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四、工作构成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体教职工工作绩效工资补贴的30%。
2、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津贴、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学校常规管理津贴、教育教学管理津贴、教科研津贴、工作量津贴七个部分构成。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共分设七个项目,对学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如下:
㈠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其中月勤津贴占80%,学期满勤津贴占20%)(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100份)(每天上午4节,下午3节,共7节课算,从早读课到集合放学)
1、 旷工一节扣5分。
2、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
3、 病假一天扣2分、事假一天扣4分。重症疾病住院治疗的每天扣1分(病假需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正当事由)。
4、 学校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以上课铃和放学铃为准。
5、 上课铃响,任课教师要及时进教室,若拖延3分钟后进教室的记迟到一次,15分钟后进教室的记旷工;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的记早退一次,提前15分钟离开教室的记旷工,若任课教师故意不进教室上课而导致班级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客人教师负责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扣5—20分。下课铃响后,方能下课,因无故提前下课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由该任课教师负责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6、 婚丧假、女教职工生育假、公派培训,不扣假期内的考勤津贴。
7、 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含升旗仪式)、各种工作会议按常规考勤制度实施。
8、 学期个人月勤奖总数=全校学期考勤津贴总数×80%÷全校考勤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考勤考核得分。
学期个人满勤奖=全校学期考勤津贴总数×20%÷学期获满勤奖人数(最高限额300元)。
㈡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基础10分)
1、班主任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令行禁止。不能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根据任务轻重,每次扣0.5—2分。
2、班主任应每天提前半小时到校,负责管理班级及学生的卫生、出勤、纪律、安全等常规工作的管理。每天卫生检查2次,不清洁1次扣0.1分。班级疏于管理、班风差,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每次扣班主任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填写好班主任手册等,少填一页(项)扣0.1分。
3、下课后,班主任应进行课间巡视,维护课间秩序,杜绝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如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受伤、严重违纪,每次扣1分。
4、管理好公共设施、物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1分。
5、负责管理班级的两操、路队,未完成好的每次扣0.1分,安排好班级重大活动(如庆祝六一、运动会、读书活动等),未完成好的每次扣2分。
6、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加1分,在20—30人的加2分,31—40人的加3分,41—50人的加4分,51—60人的加5分,61—70人的加6分。
7、计算办法:班主任个人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全校班主任总分×班主任个人得分。
㈢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基础分15分)
1、课堂上管理不善,出现意外事故的任课教师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每次扣4分。
2、上交材料:质量问题要补充完善,缺交一份扣3分,每迟交一天扣0.5分。
3、教职工履行职责差,引起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不良反映的,视其情节轻重扣2—5分。
4、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扣2分。凡学期内受到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5、教师应遵纪守法,按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污辱、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极坏影响、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被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等实行一票否决,扣除本项全部津贴兵承担相应责任。
㈣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基础分30分,其中教学常规管理10分,教学质量检验20分)
1、 教学常规管理(10分)
⑴备课:实行月查,按教学进度应超周备课、环节齐全,每少1课时扣0.1分。
⑵上课:旷课1节扣2分,上课迟到早退各扣0.5分;私自调课的各扣双方1分。
⑶作业批改:数学、英语每节课1次,语文每天1次,作文每单元1篇,按教学进度每少1次作业扣0.1分,作文每少1篇扣1分,批改出现明显错误,每次扣0.1分。
⑷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要完成1次公开课,未完成的扣1分,多完成的每次加0.5分,不参加教研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学习等每少1次扣0.5分。听课记录比规定少1次扣0.3分。
2、 教学质量检验(20分)
⑴名次分:以分会统考成绩为准,按年级、科目进行排序(不分村校和中心校),第一名20分,倒数第一名2分,中间名次按等差得分。英语科目名次每班按第一名8分,倒数第一名1分计算。
⑵提高名次奖:以前一个学年度的统考名次为基数,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没有分会前一个学年度的统考名次基数的年级,统考成绩以分会人均分为基线,每提高一分加0.5分。
⑶降低名次分:以前一个学年度的统考名次为基数,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5分。
没有分会前一个学年度的统考名次基数的年级,统考成绩以人均分为基线,每降低一分扣0.4分。
㈤教科研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其中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作为基本教科研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作为教科研津贴)
奖励性教科研津贴用来奖励参与分会级以上教研活动的教师,如农远新星评选、优质课评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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