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实行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办法
学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和瑞安市政府及教育局,瑞教[2008]319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如下:
1、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奖励和导向作用。
2、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及规定,绩效工资只能放发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3、建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4、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和分值
①教育教学100分;
②学校规章制度55分;
③抓学生政治思想工作100分;
④学校校产校具管理100分;
⑤学校扩流生及学生管理100分。
5、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数为455分。
6、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每个教师进行逐项考核和打分,以考核分数为准,放发教师绩效工资。
7、学校教师参加上一级竞赛单独奖项包括学生参加竞赛奖项按学校奖罚制度执行。
8、本办法以教师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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