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细则
2、高三高考所教班科人平分达到县内省市示范高中科人平分的教师,或总分人平分达县内省市示范高中的班主任,同一教师教同一系列的多班应合并算平均值,班主任可择班总分名次或科平名次较高者计分,不叠加)加5分。
3、1、2款中的分数和不超过56分。
四、加分类:
1、高考上线人数加分:按学校高考奖励方案,达到基本奖标准的班,每多上线一人,其班主任及六科高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各加一分,体育专业每上二本以上线1人,其带队教师加5分。
2、论文加分:(总加分值不超过3分)
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等)的科研论文评奖: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县一等奖0.6分,二等奖0. 5分,三等奖0.3分。
以上论文每年累计不超过2分。
⑵发表论文:(总分不超过2分)
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报杂(含本科大学学报)和省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的记2分,每篇论文不少于800字,未达800字折半记分,增刊上的文章不计。
⑶同一篇论文只取其最高级别,两人以上的论文,第一署名记2/3的分,其他署名记1/3的分。
2、新闻报道加分:
从正面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新闻报道:省级报刊每篇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字数不得少于200字,字数不够折半记分。
3、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加分:
⑴奥赛(除享有高考加分的省级一等奖外,其它等级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县级一等奖1分。
联赛按降一大级对待(即省级一等奖按市级一等奖,余同)
科技创新大赛,按奥赛处理。
⑵辅导学生论文、演讲与发表的习作,根据学生认可的一名辅导教师,按下列标准记分:
省一3分,省二2.5分,省三2分;
市一1.5分,市二1分,市三0.8分;
县一0.8分。
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⑶指导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参加同一竞赛项目而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分,同一竞赛项目由不同学生获奖者可累计加分。
4、教学比武、教案、教改加分:
由学校及教研部门逐级推荐的:
⑴教学比武:省一等奖8分,省二等奖6分,省三等奖4分;市一等奖4分,市二等奖3分,市三等奖2分,县一等奖2分,县二等奖1分。
县研讨会上的上课或巡回讲课按县一等奖计分。
⑵优秀教案送教育局参评获奖按教学比武二等奖标准计分,送县专题复习课教案计1分。
⑶教育局表彰的教改成果,按以下等级标准记分(每人仅限一个课题)
省级一等奖:第1-3署名的记10分,其他的记5分;
二等奖:第1-3署名的记8分,其他的记4分;
三等奖:第1-3署名的记6分,其他的记3分。
市级一等奖:第1-3署名的记6分,其他的记3分;
二等奖:第1-3署名的记4分,其他的记2分;
三等奖:第1-3署名的记2分,其他的记1分。
县级一等奖:第1-3署名的记2分,其他的记1分;
二等奖:第1-3署名的记1.5分,其他的记0.8分;
三等奖:第1-3署名的记1分,其他的记0.5分。
5、获奖加分:
省部级劳模记10分,全国优秀教师记8分,省优秀教师6分,市优秀教师3分,县优秀教师2分,县教育局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研工作者、教育教学能手、善抓教学的领导记1分,同一年度多次获奖只取其最高级别的,其它先进不加分。
6、其他加分:
学校全面工作、部门工作先进集体,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加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