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评价应突出“绩”与“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4 09:25:37

绩效应突出“绩”与“效”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把教师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切忌闭门造车,以想当然的态度草率行事。各地、各学校在绩效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换位思考,多站在教师的立场思考问题,广泛征求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肯定业绩。在充分肯定教师教学业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要突出业绩、兼顾公平、合理分配、适当拉开差距,切忌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同时,有的学校把绩效完全与教师职称挂钩也是不合理的,职称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教师的业绩与效能。

优先突出效能。绩效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必须突出效能,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向教育教学质量高、效果好、成绩好的教师重点倾斜。同时,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否让学生和家长满意。

高度重视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绩效方案的制订实施,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实施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和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全面考虑,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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