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岗位工作量标准、缺勤处理和总工作成效计算办法
二、缺勤处理办法
按各校制定的考勤制度执行,按满勤奖50元/月计;缺勤的按以下办法计扣。
1、请病假(有医院证明、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受伤)和请法定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岳父母、家公婆丧事可以请5天;送小孩上大学区内4天,区外的6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按上级文件规定;参加职称相关的考试、学历提高学习按实际天数)的不予扣发。晚自修算不到位,扣除应得补助。工伤休息期间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2、事假每天扣20元,晚自修请事假不到位的,扣除应得补助外,每节再扣5元。
3、公派学习的按正常上班算,不作计扣。晚自修算不到位,扣除应得补助。
4、当天请假的,例会、升旗缺席的不予重复扣发。
5、后勤人员旷工一天扣30元;教师旷一节课扣20元;旷会一次扣20元;会议、升旗缺一次扣10元,上课、开会、集队迟到的扣5元。
6、监考请假的按请事假的2节扣发;监考不到位、迟到的按照旷课三节和迟到的上课迟到的三倍扣发。
三、工作总成效计算
工作总成效=(领导岗位工作量╳领导工作成效系数)+(教学岗位工作量╳教学工作成效系数)+(班主任岗位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成效系数)+(教学辅助岗位工作量╳教学辅助各种成效系数)
注:教学辅助含实验员、各办公室干事、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
年级主任的分数打进班主任工作量内,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打进教学岗位工作量内
工作总成效作为学校其它方面评价的依据。
2010 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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