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岗位工作量标准、缺勤处理和总工作成效计算办法
一中岗位工作量标准、缺勤处理和总工作成效计算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根据上级有关课时量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岗位每周工作量标准
1、班主任12分。
2、任课老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语文1.65分;数学1.6分;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1.5分;品德、体育、艺术、科学、综合实践1.4分;活动1.3分;地方与学校课程、自习1分。理化实验员每周14分;语文、英语老师下班每节0.8分;早操、课间操体育老师每周每人计2.5分。体育班带班教师早晚训练每周计10分(下雨等天气原因无法训练的不计扣)。三年级老师的任课工作量增加10%。
3、教辅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出纳、会计18分;三处室干事16分;司机、门卫、图书、打字14分;文印、保管员、采购员、水工、木工、电工、档案员13分;校医、宿舍管理员、清洁工13分;男女生辅导员8分;兼职干事8分。
4、部门领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会主席、团委书记6分;年级主任、教研组长5分,少先队辅导员、科技辅导员3分;备课组长1.5分;
5、中层领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主任16分,副主任14分。
备注:1、中层级领导教学兼职的,工作量教学可以累加;
2、非教学人员兼职的由行政班子视实际情况决定工作量。
3、校长取全校第三名;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取全校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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