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 管理成效评价办法
一中管理成效评价办法
一、非统考科目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实验员、后勤人员的评价
1、对照各部门常规工作要求,由考评委员会每周安排不同的教职工对管理人员的工作深入了解。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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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内 容 |
10 |
8分 |
6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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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到位,对学生要求严格(对工作认真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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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融洽(对同事服务态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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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秩序良好(管理工作有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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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困难,上好课(把本职工作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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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前下课(中途离岗或在岗位上办其它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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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评后,将考评表投进办公室的评价数据箱内。一学期后由考评组进行统计,算出每个岗位人员的得分的平均分。
3、旷课一次,教研活动缺一次扣1分;请事假的每次扣0.1分(法定事假除外)
4、个人总工作量达18分的加0.2分分,超24分的加0.5分,达30分的加1分。
5、参加校级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分分、0.2分和0.1分。县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的分别对应乘上2、3、4、5。若设有特等奖,则其它等级往后退一个等级。该项不累加。
6、按每人的评价得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列,前30%为一等奖;满意度不够75%的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等奖:(如果后面有并列的由班子会讨论决定,计算时遵循“四舍五入”原则。)
(1)、学生满意度低于50%的。
(2)、不服从学校首次工作安排的。
(3)、有严重违纪或工作发生重大失误影响较大的(由校务会裁定)。
其余的为二等奖。
7、有下列情况的,一等降为二等,二等降为三等。
(1)、按教务处对备课、作业批改和听课的具体规定,由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合格筛选,将不合格的备课本、作业和听课记录交班子会进行评议。如果有半数以上领导认为不合格的即认定不合格。
(2)、一学期连续请病假15天、累计请病假30天、累计请事假5天(法定事假除外),有两次无故缺勤的或有工作违纪、失职、失误的(由校务会裁定)工作成效一、二等奖的降一个等级。
8、一、二、三等奖的成效等级系数分别为100%、90%和75%。
二、班子成员的评价
按照下列评价标准每月由考评委员每周安排不同的教职工对领导的工作深入了解。考评后,将考评表投进办公室的评价数据箱内。一学期后 由考评组进行统计,算出每位领导的得分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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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价分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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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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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负责,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不延迟不拖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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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徇私情,按章办事,廉洁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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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思考,努力创新,设法把工作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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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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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周全稳重,工作细致,不出现失误、差错和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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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困难,不怕得罪人,措施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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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作有成效,有利学校发展,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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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领导的得分的平均分,前40%的为一等奖;满意度不够75%的,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等奖:
1、分管或具体负责的工作出现明显失误,导致管理混乱,学校形象受到损害或被上级批评或通报的。
2、有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务会裁决)。
3、有无故旷工、旷会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4、负责的工作检查验收不过关的。
5、分管的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学校形象的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校务会裁决)。
其余的为二等奖。
一、二、三等奖的成效等级系数分别为100%、90%和75%。本项评价不与津贴挂钩,只与总成效计算和年度考核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