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20 16:49:50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石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石教发〔2009〕1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备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列入财政预算拔款的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行政正职校长由县教育局考核)从 2009年1月1日起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实绩。  

①、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②、教育教学教研: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研及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参与班级活动和主动关爱学生的情况。考核指标要以发展性指标为主,主要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生行为习惯、班风学风、学生学习习惯和巩固率、学习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进步情况等。  

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过程、教学效果。  

    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基本工作量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的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按本学段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定比例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并参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际情况。重点包括教师备课及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施、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学生学习成效评价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情况。  

教学效果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的基本教育质量为依据,考核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方法、学生文化课成绩、指导学生发展兴趣和学科特长所取得的成绩、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等  

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后反思及对学生成长过程行为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况。  

④、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自主学习和更新教育新理念、新知识等。其中,要将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知识考试的成绩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⑤、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2、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见《石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办法》。  

3、学校副校长、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  

4、根据实际,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已提前离岗休息的人员和因病不能上岗的人员,主要考核其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情况。无违法违纪,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直接为合格等次。  

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宏波  

副组长:袁泽南  

成  员:王征文 宋化冰 陈朝模 朱玉贵 杨梅珍刘运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泽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为绩效工资总额的30%。(2009年人均349元/月,除寒暑3个月后,实际为3141元)  

1、基本公式:  

 (奖励性津贴—贡献奖 + 罚款总额 )÷参加分配的总人数 = 津贴基数。  

个人所得津贴 = 津贴基数 + 贡献奖 — 罚款  

2、每月(寒暑假三个月除外)初,学校核实统计公布上一月教师处罚明细。  

3、每学期结束前,教师按要求向学校申报贡献奖,学校再根据奖惩情况核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石门县楚江镇二完小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一:楚江镇二完小教工处罚条款  

   

一、出勤(考核责人单位:政工室办公室)  

1、上班签到时代签、漏签;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查岗时不在岗,每次扣5元。  

2、不按时参加学习、集会和集体活动(含例会、升旗等),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  

3、病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病假凭县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一到十五天,每天扣10元;十六天以上,取消当月津贴。  

4、事假:每天扣20元。  

5、旷课:每一节扣20元;月累计旷课三节以上,取消年终评优岗资格。。  

6、婚、丧、产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说明:第一次节育3天假;儿女上大学,第一次送护的,省内及周边省份3天,省外5天假;父母、配偶、子女住院的,视情况给予一学期1—3天的陪护假,不影响绩效挂钩)。  

二、师德(考核责任单位:校长室)  

1、政治学习笔记不完成规定任务,扣20元。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一次扣20元。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三次扣当月全部奖金。  

4、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或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和商品的,扣当月奖励性绩工资。   

5、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30—50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扣100元至当月全部津贴,并视责任大小负担10%—100%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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