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10 19:45:35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价领导小组投诉。有关部门受理后,应责成下属评价组织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并由2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除此以外,任何人不得更改评定结果。

6、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制作成花名册(见附件三),加盖学校公章,每学年结束(7月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备案。

五、结果呈现与使用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定”两个部分,均反映在评价册上的学年评价栏内。

2、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在七年级和八年级分别评定等级。九年级初中毕业时是否要汇总成一个综合等级,将根据我省有关中招政策确定。各维度评价结果均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评)四个等级。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30%、B等级控制在50%内、D等级一般不超过2%,尤其是“公民道德素养”一项的评价,评为D等要极其慎重,要严格依照有关标准进行。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在非毕业年级,作为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毕业年级,一是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二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招收保送生、特长生的条件之一,具体挂钩办法届时将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政策决定。

4、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册和成长记录袋)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保管。学生如果转学,必须凭正当的转学手续,由学校将该生的评价档案连同学籍卡,通过正常的程序转到其就读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伪造学生的评价档案,也不得有意截留正常转学学生的评价档案。学生初中毕业时,三个学年的评价档案要完整地归入学生的毕业档案袋,由学校长期保存。

六、工作进度和安排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举行一次,七、八年级于当年六月底完成。

2、每年的评价工作,分为(1)学习宣传培训阶段;(2)建立机构制定实施细则阶段;(3)组织实施阶段;(4)总结汇总阶段。2006的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由各校制定日程表,确保放暑假之前完成。

七、制度建设与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比例、结果使用等政策,均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解释,取得社会和家长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建立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建立监督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监控各学校评价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和分析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将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4、建立申诉、复议制度。学生如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初中学校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受理学生申诉人反馈,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议后的裁定为最后裁定。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和班级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要实行回避制;评价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地操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各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一)

 

维度

要素

关 键 表 现

实 证 材 料

 

 

 

 

 

思想政治素质

有强烈的爱国情感,热爱家乡,并有行为表现。

班主任期末评语的记录

遵守纪律情况的记录

在合作学习、社会活动中的表现

担任班级、学校、社区等社会工作或参加服务的情况记录

班级值日、学校环境保洁等方面的表现

参加县情、省情、国情、环保教育等专题教育情况的记录

▲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证明

▲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得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

言行、习惯等方面的特例观察记录

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记录

 

 

 

 

 

 

1、真诚待人,言行一致;守信用,不作弊。

2、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与同学友好相处;参加集体活动,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有团队意识和集体协作精神;有集体荣誉感。

3、能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自觉维护社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遵纪守法与行为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说明:带▲号的需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二)

 

维度

要素

关 键 表 现

实 证 材 料

 

 

 

 

 

 

 

 

 

 

 

 

学习态度与兴趣

有求知欲和好奇心;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学习注意力集中;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上课考勤及上交作业情况记录

期末的学业考试与考查成绩

课外阅读笔记等自学成果

 

学习习惯与方法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制订并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

2、使用多种有效的学习策略与方法,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平时成绩

 

 

由每学年两个学期期末的总平均成绩构成(不含体育、艺术成绩)。

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人,待合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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