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行政人员考核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12 15:15:22

一、思想品德和基本素质考核标准(25分)

    

考核

项目

权重

考核要点

评分说明

得分

范围

(一)工作

态度 

5

 

 

1、尊重组织,服从分配

1、四项均按等级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第(三)项

2、工作主动,认真负责

2、第四项按《诚信教育建设规定》进行考核

甲等:5--4

3、合理建议,参与管理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视情节轻重

乙等:4--2

(二)专业

素质 

5

 

 

 

1、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量

扣分;造成不良影响或经常体罚学生,本项不得分

丙等:2--0

2、教学基本功扎实

2)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或利用双休日、

 

3、掌握现代教学手段

节假日对自己所教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本项不得分

 

4、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暗示或要家长送礼或让学生及家长为其个人服务,本项不得分。

第四项 

(三)行为

品质 

5

 

 

1、言行文明,宽爱待人

4)擅自收取学生费用,本项不得分

甲等:10--7分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活动

 

5)滥订收购教辅资料或未经同意进行全员补课,未经同意擅自在外兼课视情节轻重扣分,造成不良影响,本项不得分

乙等:7-3

3、顾全大局,合作共事

 

(四)职业

道德

10

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诚信教育建设规定》中的“五要五不准”

3、四项当中有一项被评为丙等的教师,将取消参与当年评先评优和职评。

丙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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