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聘任高、中专业量化标准规定)教学质量积分方案
1分。
2、取得规定学历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计0.5分。
3、取得比规定高一学历,每工作一年加0.5分。
4、因不适应专业教学从事其他专业的工作年限,每一年计0.2分。
(注: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学教师,在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后可视为大学专科毕业。)
(二)教学质量分
1、参照《西牛中学教学质量积分方案》
2、术科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按完成工作量情况,由聘任小组成员按“好”(85分)、“中”(75分)、“差”(60分)对其评等级,评“好”的不超过参聘人员总数的
2、取得规定学历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计0.5分。
3、取得比规定高一学历,每工作一年加0.5分。
4、因不适应专业教学从事其他专业的工作年限,每一年计0.2分。
(注: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学教师,在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后可视为大学专科毕业。)
(二)教学质量分
1、参照《西牛中学教学质量积分方案》
2、术科教学人员及非教学人员按完成工作量情况,由聘任小组成员按“好”(85分)、“中”(75分)、“差”(60分)对其评等级,评“好”的不超过参聘人员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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