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聘任高、中专业量化标准规定)教学质量积分方案
分。
(六)附加分:凡晋升为中、高级职务未聘任的教师,每周年加5分,但以15分封顶。
三、积分量化评分的有关规定
1、缺项不计分,行政管理职务中的兼项不计分,专业工作年限间断时间不计分。“业绩奖励分”的第2条中的“学术论文”和“竞赛、实验”不得累计加分,分别只计一次最高分,“指导学生竞赛”可累计加分但予以封顶,最高分为10分。
2、总分相同时,教学质量分高者优先推荐聘任。
3、小学教师的规定学历为中师(中专),初中教师规定学历为大专,高中教师的规定学历为本科。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层次学历者,均可参加计分,但要按取得不同学历的工作年限对应计分。
4、非教学人员及术科人员评议程序和方式,各单位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六)附加分:凡晋升为中、高级职务未聘任的教师,每周年加5分,但以15分封顶。
三、积分量化评分的有关规定
1、缺项不计分,行政管理职务中的兼项不计分,专业工作年限间断时间不计分。“业绩奖励分”的第2条中的“学术论文”和“竞赛、实验”不得累计加分,分别只计一次最高分,“指导学生竞赛”可累计加分但予以封顶,最高分为10分。
2、总分相同时,教学质量分高者优先推荐聘任。
3、小学教师的规定学历为中师(中专),初中教师规定学历为大专,高中教师的规定学历为本科。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层次学历者,均可参加计分,但要按取得不同学历的工作年限对应计分。
4、非教学人员及术科人员评议程序和方式,各单位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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