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提高教学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教学工作巡导组,定期不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巡视和督导,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3、坚持学月检查制度
(1)、每学月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次检查要有结论、教导处做详细记载,并通报检查结果。
(3)、每次检查后,学校要在教师会上作总结。
4、坚持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1)、教导处认真做好考试安排并及时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找问题,添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
(2)、每次教学质量分析会,应找准薄弱年级、薄弱学科和薄弱教师的薄弱问题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重点督导。
(三)建立教学检查监督通报制度
学校对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结果除记录外,在例会或教研组会上及时予以通报,或者以书目形式通知本人或由教研组转告被查对象。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提出,限期整改。
(四)完善奖励机制
坚持和完善教学质量激励机制,对完成教学质量好的教研组、学科教师,按《教育教学评估方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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