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2-17 17:54:17
B档学科:均量值在2.8至3.3之间;

C档学科:均量值在2.8以下;

以期末均量值与期始均量值相比较进行考核:(任教两科以上、两个班以上的教师以其期末平均均量值与期始平均均量值相比较进行考核)

①奖励

A档学科在本档范围内每提高0.01分奖励0.7分;(即:提高分×70)

B档学科在本档范围内每提高0.01分奖励0.5分;(即:提高分×50)

C档学科在本档范围内每提高0.01分奖励0.4分;(即:提高分×40)

由本档提高到高一档的:本档提高的部分按本档分值计算,在高一档中的提高部分按高一档的分值计算;

②扣罚

A档学科降低0.3分以上的每超过0.01分扣0.4分;(若期末均量值低于 3.1也同理扣分值)

B档学科降低0.2分以上的每超过0.01分扣0.4分;(若期末均量值低于2.7也同理扣分值)

C档学科降低0.1分以上的每超过0.01分扣0.4分。

2、任教课目一次都不考的老师记基本分16分

3、综合考试,如果分项计分,参照语数考核办法;如果不单独分项计分,记16分。

4、语、数、综合都任教教师:如果综合课分项计分,则记多门学科的平均分;如果综合课

不分项计分,则记语数成绩。

5、无平行班的单人任教的语数科目按教办内平均分进行考核记分:

1.学校处于教办1/6名次记10分;2/6名次记7分;3/6名次记4分;4/6名次记0分;5/6名次扣3分;6/6名次扣5分;

2.比教办平均分每提高一整分加记1分,每降低一整分扣0.5分。

加分项目:

辅导学生获奖:(以文件为准)(教育局、研培中心、教工会、学会),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不绐分)。

单项竞赛获奖(语数科加倍记分):县、市、省、国家,每人次各记2、3、4、5分,竞赛获奖,任课教师与指导教师不是同一人,按2:8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篮球赛、运动会(甲级队)、文娱汇演等,教办第一名记3分,第二名记2分;县级一二三名(等奖)分别记8、6、5分。运动队进入县甲级队或保持甲级队,教练每人加记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邮政杯、作业评比等团体性竞赛活动获奖:县级每人次记1分。(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 ,报教导处备案,减半记分)

(三)教科研:10分

加分:

1、每年有教育教学经验论文2篇以上上交评比或获奖发表的加记2分(以教科室记载为准)

2、、教育教学管理论文获奖(以文件为准)(教育局、研培中心、教工会、学会)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记3、4、5、6分;在正式的教育类报刊杂志(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教育论文,国家级(封面上有“核心期刊”字样)记5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县级发表(报纸或内刊)记1.5分。可累计记分,计分不封顶,但同一文章不可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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