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发现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15 07:35:21
1.提出要解决或研究的问题,以激起学生探究的要求,明确发现的目标或中心。

2.学生利用教师和教材所提供的某些材料,对提出的问题,作出一种或几种解答的假设。

3.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检验自己的假设,学生中如有不同的观点可以开展争辩。

4.对争论作出总结,得出必要的结论。

        我发现在语文教学中适当的运用发现法能充分发挥学生认识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在认识的过程中经常伴有猜想、惊讶、困惑、期待,促使他们紧张地思考,并想方设法地寻找理由加以证明。这一过程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逐步养成用科学的方法来评价现象和过程。比如,高三教材中有一篇《头上是一片宁静的蓝天》。这篇文章由于它的创作年代和社会背景的原因,使得它在情节设置,人物刻画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不希望学生们仅仅囿于教材、教参,用传统的老眼光去看待问题,批评人物。所以在我的提示、引导下,学生们对小说中的两个人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由此引发到对社会与人生、艺术与生活的深层思考,以及文学评论应当知人、论世。

        当然,在发现法的运用过程中,必须对学生加以鼓励,使他们相信自己能够解决问题,能够通过寻找证据来获得正确的结论;同时帮助他们寻找事物之间的联系,指导学生对比事物,进行思考;并且要帮助学生最后评价结论,特别是如果问题有几种不同的结论,应该在肯定得到的正确结论以后,评价出较优或最优结论。

        布鲁纳的发现法教学对于当今深化教学理论研究具有极大的启发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布鲁纳观点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他过于强调学生亲自探索知识的活动,夸大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实质上也是否定了其认知活动在客观上存在的特点。而且,这种教学方法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这相对于有限的课堂授课时间来说,并非最好、最经济的学习道路;同时,对于当前我国的教育仍为了应试而言,它不利于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练成必要的技能技巧。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教材体系下,它只能配合其它教学方法,适当地加以穿插应用,作为锻炼和提高学生发现能力的一种手段。

[参考文献]

1、布鲁纳:《教育过程》,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

2、布鲁纳:《发现的行为》,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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