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共和制和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2 2011高考历史二轮复习配套训练
第24课时 法国共和制和德意志帝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
A.共和派与保皇派激烈斗争的结果
B.该宪法规定行政权归于总统,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C.标志着法国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
D.该宪法使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2. 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
A.确立责任内阁制 B.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基础
C.规定首相对议会负责 D.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3.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这突出表现在 ( )
①宪法授予皇帝巨大权力 ②内阁只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③宪法未赋予议会立法权 ④皇帝和宰相控制了议会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拿破仑一世的加冕仪式》一图说明的问题是 ( )
A.恢复帝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B.拿破仑是值得称赞的英雄
C.法兰西共和制度的确立非常艰难
D.罗马教皇控制着当时的法国
5.对法国1875年的宪法中立法权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
A.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议会 B.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
C.参议院有权否定众议院的决议案 D.众议院有权解散参议院
6.列宁说:“俾斯麦依照自己的方式,依照容克的方式,完成了历史上的进步事业。”这一事业是指
A.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B.完成德意志统一,促进德国经济的发展
C.领导资产阶级革命 D.进行殖民扩张,使德国成为欧洲强国
二、非选择题
7.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当代重大问题不是用演讲和大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而必须靠铁和血来解决。”
材料二 德意志帝国宪法 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任命帝国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帝国议会和联邦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和结束。”
材料三 马克思认为,德意志帝国实质上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请回答:
(1)材料一提到的“当代重大问题”指什么?俾斯麦是怎样用“铁和血”来解决的?
(2)材料二对君主权力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3)结合《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说明材料三的“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