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小学教师工作业绩奖励条例
仓山小学教师工作业绩奖励条例
(每学期末考核)
一、师德师风(50分)
1、服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各部门布置指定的任务(10分),未按时完成各部门布置、指定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不服从学校各部门工作安排的扣10分。
2、无发生安全事故(10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10分。每发生一起扣10分,最高扣50分。
3、师德修养高,无学生,家长投诉的,无体罚与变相体罚。(10分)因工作失误、失职等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爱到家长、学生投诉或爱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经查实每次扣10分。
4、按时全程专心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活动的(10分),如果迟到、早退或缺席的每次扣2分,不认真做好笔记或做与学习会议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5、考勤(10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5次以上每次扣0.5分。
二、教育教学(40分)
1、备课(10分),按计划要求制订好教学计划进度,备好教案,能根据本班学生实际修改使用教案,一半以上教学课有课后反思。不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分。
2、上课(10分),按照课程表按时上、下课、课堂秩序好,不私自调课,调课填写好调课单,并在上课前交到教导处审批。私自调课每次扣1分,上课迟到或中途无特殊情况离开教室每次扣1分,缺课或塌课发现每次扣3分,上课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的每次扣0.5分。
3、作业批改(10分)
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批改规范,第二次批改及时。发现一次漏改作业情况每次扣1分。
4、辅导(10分)
认真无偿辅导低差生和优秀生,有不同程度进步。
三、教师工作(10分)
1、按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好基本功训练(5分),缺1次扣0.5分。
2、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学校布置的相关工作,时效性好。(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扣5分。
四、教学奖励
1、课堂教学
(1)教师个人公开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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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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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30 |
20 |
15 |
10 |
5 |
(2)教师个人课堂教学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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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一等奖 |
100 |
50 |
30 |
10 |
|
二等奖 |
80 |
30 |
20 |
5 |
|
三等奖 |
50 |
20 |
10 |
2 |
|
优秀奖 |
50 |
20 |
10 |
2 |
说明:①以上均为现场教学比武。录像课按降一级别后的相应奖项计算,入选并发行的按降一级别的一等奖计算。指导教师按参赛教师获奖标准的
②教师个人参加演讲比赛、基本功比赛、教具、课件制作比赛按课堂教学同等级的 计分。
2、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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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一等奖 |
30 |
15 |
10 |
5 |
|
二等奖 |
20 |
10 |
8 |
2 |
|
三等奖 |
10 |
8 |
5 |
1 |
|
优秀奖 |
5 |
3 |
2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