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教师阶段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3、年级主任年级教学成绩的评定(本校分为三个年级,即: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凡本部教学成绩总评在本年级排列第一名者计一个绩效点,正、副级主任加5分,计入个人绩效总成绩。
4、学科组长成绩的评定
内容:⑴新教师培养的活动情况
⑵各种公开课的完成情况
⑶教师应完成的各项工作
⑷课题、论文
⑸竞赛获奖(包括校级课堂教学竞赛)
⑹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
⑺校本课程
⑻大型教学研究会议
⑼其他临时安排的活动
(10)每学期的计划总结
方式:规定工作完成一项加5分,创新工作增加一项加5分;特别突出的对教育教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加10分,每半学期由各组组长总结上报,然后召开会议评审一次并在绩效考核中加分,年终总评作为评选先进学科组的唯一条件,在阶段考核期间完不成规定任务的,缺一项减5分;一年来多次完不成任务的最后一段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
评定先按考核标准计算各学科组阶段总分,然后排序,一档30%,计一个绩效点,正、副学科组长各加5分;无任何活动者记一个过失点,正、副学科组长各扣5分。
5、行政后勤等不能用成绩量化的部门人员,在每个阶段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计一个绩效点,加5分。有重大过失的计一个过失点,扣5分。
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成绩评定办法: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交校委会在阶段评议会上认定,认定比例不超过行政后勤人数的15%。(包括不能用成绩量化的教学人员)
第三章 考核分的计算
第一条:基础分
1、工龄50分/年,校龄50分/年。
2、学历:研究生60分、本科50分、专科40分、中专30分(只计算一次,如果当年取得高一级学历,在本年度学历计分上加上学历差额分)。
3、职称:中学高级教师50分、中级教师40分、初级教师30分、无级0分(只计算一次,如果当年取得高一级职称,在本年度职称计分上加上职称差额分)。
4、高三复读级任课1年10分。
第二条:阶段绩效分
1、教师教学成绩
2、班主任班级教学成绩
3、年级主任年级教学成绩
4、学科组长成绩
5、行政、后勤人员绩效成绩
第三条:附加分
教职工其他各项获奖分(计算办法参照学校年度考核办法计算)。
年度总分=基础分+阶段绩效分+附加分
累计总分=各年度年度总分之和
附 则
第一条:每阶段迟到10次者,计一个过失点。请假一天扣除本天的课时津贴,旷工一天扣两天的课时津贴,不计过失点。
第二条:课时津贴只依据各阶段绩效考核成绩评定。
第三条:评先、表彰、晋升、重大福利、外出考察学习依累积总分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