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教师阶段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第一条:实施阶段性绩效量化评价是学校对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在学校管理中引入竟争机制,既提倡奉献精神,又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各种津贴和奖励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成绩突出者倾斜,兼顾行政,后勤人员。
第三条: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即:方案公开,办法公开,考核公开,结果公示。
第四条:实行多元化考核评价,即从教龄、校龄、工作岗位、学生考试成绩、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反馈、考勤管理等方面全面考核教职工工作业绩,使考核结果既具有历史性,更具有现实性,进一步趋于客观、合理、科学。
第五条:每学年分为四个绩效评价考核阶段,学年绩效总分为100分,每阶段绩效分基数为25分,分为三档,一档占30%,二档占60%,三档占10%。
第六条:所有考核成绩载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表彰、晋升、晋级、外出考察学习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考核采用采点计分的办法计算。
第八条:阶段绩效考核分直接与课时津贴挂钩。
第九条:阶段绩效考核结果,过失点过多者,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阶段绩效考核成绩按第三档计算。
附:《民乐一中教职工阶段性绩效评价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民乐一中教师阶段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细则
第一章 工作量的标准
第一条 教师标准课时
教师每周课时量计算的定额标准以五天工作制计,参照甘肃省统一的课时标准
第二条 各学科权重系数
第三条 课时的计算方法(按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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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语、数、外 |
理、化、生 |
政、历、地 |
音、体、美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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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课时 |
10 |
12 |
12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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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语、数、外 |
理、化、生 |
政、历、地 |
音、体、美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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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系数 |
高一高二 |
1.2 |
1 |
1 |
0.85 |
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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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复读 |
1.2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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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课时量的计算
1、按每学期授课节数计算。
2、班主任加3课时。
(二)、行政人员课时量的计算
1、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课时按标准工作量12课时计算。
2、处室主任按6课时计算,处室副主任按4课时计算,
3、处室工作人员按8课时计算。
(三)、总务后勤人员课时量的计算
1、总务主任按12课时计算。
2、总务副主任按10课时计算。
3、总务处工作人员按8课时计算。
(四)、兼职人员课时量的计算
1、年级主任、副主任按3课时计算。
2、学科组长、副组长按3课时计算。
3、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按2课时计算。
4、理、化、生实验管理人员按5课时计算。
5、图书管理员按5课时计算。
6、学校电教室、语音室、活动语音室管理人员每周按1课时计算。
7、体育器材管理人员按1课时计算。
8、训练音、体、美的每周按2课时计算(有队加,无队不加)。
(五)、课时量可累计计算。
第二章 教职工阶段性绩效成绩评定
1、教师教学成绩的评定
按教师所带班级年级所任学科的平均分排序,然后按30%、60%、10%、三档计分,凡30%以内的计一个绩效点,一个绩效点加5分,凡低于该学科平均成绩10分者计一个失误点,扣5分。虽按平均分排列在10%之内,但平均分不低于该学科平均成绩10分者,不计失误点,不扣分。
2、班主任班级教学成绩的评定
按班在本年级的平均成绩排序,各级一档占30%,凡在一档之内的班级,班主任计一个绩效点,加5分;凡低于级内平均成绩10分计一个过失点,扣5分。计入个人绩效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