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职称聘任
一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职称聘任
实 施 细 则
为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聘任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省市人事部门职称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职在岗在编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
2、申报中学一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必须获得一次“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按中学高级以下教职工人数25%的比例评比。考虑到实际情况,任一级期间未获得“优秀”等次第三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人员中,按5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此“优秀”只在当年申报中学高级时有效)。
4、申报中学一级教师 ,必须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否则延期一年申报。担任副组长以上职务的时间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时间。
5、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能出色地做好班主任工作,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否则延期一年申报。担任副组长以上职务的时间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时间。
6、申报中学一级教师 ,必须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一年以上,否则延期一年申报。
7、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2年以上,否则延期一年申报。
8、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延迟三年申报。
9、申报人员必须经校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以后,方可向上申报。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
1、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必须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职称部门审 定的职数范围内,按聘任时前三年年度考核分排名进行。
3、教师获得中学高级或一级资格后,三年内仍未聘用,学校在下一年核有职数中拿出20%名额用于这些教师聘任,聘任时按照前三年年度考核总评分从高到低排队进行。
4、人事部门提高职数比例,提高的名额必须分三年使用。
5、新调入一中的教师,必须在学校工作满三年,方有资格排名聘任。(调入后,学校三年之内相应职数够用除外。)
6、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完成支教一年以上的或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者,优先聘任。
7、教师退休前一年,可优先聘任。
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人事部门职称工作精神有出入的,按照人事部门精神执行。
市第一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