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浙江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市教育局下达的《温岭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温岭市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文件的基本架构下,在市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客观公正,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操作方便。
四、分配项目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考核奖、考勤奖、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其他奖五个部分构成。(其中:考核奖40%,考勤奖10%,课时(工作量)津贴奖约40%,教育教学成果奖约4%,其他奖约6%)。
五、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奖(40%)
1、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考绩情况。根据学校对教职工个人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与学年度考核结合在一起,每学年组织一次。
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考核优秀、合格的按相应系数发给绩效考核奖,考核基本合格和缓聘的不发放绩效考核奖,考核不合格和落聘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处分而当年不确定考核等次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根据市局文件规定,专任党支部(总支)书记、副校长、教育工会主席等实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经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按130%、110%发放绩效考核奖。其他教职工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按120%、100%发放绩效考核奖。按事业单位考核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到龄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按合格等次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按比例发放;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记等次的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教师,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考核奖,转正后的第一个学期按合格等次发给绩效考核奖。其他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人员,不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按《温岭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4、经费发放及计算办法:每年发放一次。教师绩效考核奖按分值计算,以普通教师当年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给予100分,其他教师参照上款相应测算分数。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奖=学校奖励总值×40%÷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得分。
(二)考勤奖(10%)
考勤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情况。根据学校对教职工个人的考勤结果予以发放,一般一月统计公布一次,一学期发放一次。一年按10个月计算,每学期作五个月计(其中1、2合并为一个月,6、7合并为一个月)。教师个人考勤奖=学校奖励总值×10%÷人数-所扣金额+所奖金额,余额按上班教师人数平均分配。
1、产假、丧假、护理假、婚假、喜假在规定范围内,手续完备的,全额享受考勤奖。
2、哺乳假:女教工哺乳假一般情况下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向校长室书面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再报教育局审批。哺乳假期间不发考勤奖。
3、病假(凭有效证明):一个月内1天(自行安排好代职)不扣考勤奖,第2天(含)开始每天扣25元,一个月累计一周(不含),不发该月考勤奖。一年病假二个月以上者,在绩效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病、事假累计超半年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4、事假(工作自行安排):每月前两天事假每天扣40元,一月累计3天(不含),不发该月考勤奖。一年事假15天以上者,在绩效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
5、迟到、早退(不影响工作)一次超90分钟,须补办事假半天。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在绩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常年居住地在外镇的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星期一的上班时间可延至升旗仪式前。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累计超10天的,在绩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累计超20天的,在绩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7、有旷工行为的绩效考核直接不合格,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每月至少组织2至4次的突击检查,对学校突击检查、领导抽查,未在学校岗位上工作每1次,能充分说明理由的,作补事假半天处理;不能充分说明理由的,作旷工行为。(已请假者除外)
8、凡教职工开会、学习、升旗仪式等应参加的全校性集会,未参加(病假除外)而请事假的,每次扣15元。外派参加会议而未认真到会,被组织方通报反馈到学校的,每次扣100元。
9、因学校工作需要,法定假期(喜假除外)未满自愿提前回校工作的每天奖20元。
10、学校实行指纹考勤记录与点到相结合,每周忘签累计两次的扣10元。
(三)、课时(工作量)津贴(约40%)
1、课时(工作量)达标津贴
学校在安排工作时尽量发挥教职工的特长和优势,适当照顾年老体弱的教职工,尽量考虑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均衡。对于凡能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和由于学校的安排而不足工作量的教职工,均作工作量达标。每学期发课时(工作量)达标津贴2500元(每月500元)。
因下属情况未在岗工作的,需扣除相应的课时工作量达标津贴:一个月内事假超过3天的,超过部份每天扣60元;事假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不含)该月课时工作量达标津贴不发;病假超过七天的,超过部份每天扣20元;哺乳假期间不发放课时工作量达标津贴,具体按请假日期计算。
2、课时(工作量)超标津贴
因工作需要,对于个别超课时(工作量)的教职工给予课时(工作量)超标津贴,每周超1课时,每学期发超标津贴150元。(课时、工作量超标的对象和具体数量在开学初由班子商定)
3、学校安排代课津贴
学校安排临时性代课每节课6元。
4、职务岗位津贴
副校长(含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每月400元,中层正职300元,中层副职(含大队辅导员)200元。
学校上述职务人员实行学期责任目标考核,每学年向教职工进行工作述职,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经校领导及教职工考核评议合格的享受岗位津贴。兼任岗位的津贴就高不就低,兼任班主任的减半。中层人员未在岗工作的(学校安排除外),不享受职务岗位津贴,具体按实际时间计算。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约4%)
具体奖励标准根据《箬山小学教职工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
(五)、其他奖(约6%)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亲自抓、中层干部分线抓、全体教师具体抓,使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层层落实,层层把关。时时打造文明和谐平安校园。特设全员安全工作奖(包括安全责任津贴和班级管理校产管理津贴两部分)。
1、安全责任津贴:学校教职工认真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追究制规定,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的,可享受安全责任津贴每学期300元(每月6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当事人月安全责任津贴:
总护导、护导教师当月超5个时间段未在岗的;总护导、护导教师因未到岗或不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事故的;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的教育责任;教育不力,防范不落实,导致意外事故的;放学后,把学生留在学校,但教师已离校或不在,造成意外事故的;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溜班、旷课或在上课期间造成事故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未切实落实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擅自推销、滥订教辅资料的;违反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规定的需追究经济责任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相关人员月安全责任津贴:
发现教室或其他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报告造成事故的,扣发班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当月安全责任津贴,已报告总务部门而不作为的,扣发总务人员的当月安全责任津贴;各办公室人员下班时未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造成损失的,扣发相关人员月安全责任奖;教室放学后未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造成损失的,扣发班主任月安全责任奖;所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偶发事件,所有教师都应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否则扣发当月安全责任津贴。
学校分管、中层领导失责渎职或不作为而造成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群体性事件的,取消其学期内安全责任津贴,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所有教职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学期内安全责任津贴,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
2、班级管理、校产管理津贴:全体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和校产管理,取得成绩的,可享受每学期200元的班级管理校产管理津贴。
每位班主任所分管的班级班风好、班纪严,班里的校产物资管理有序,电器无人为破坏,一学期公物损坏总计未超100元的;集会有班主
学校所有用房内的校产物资(教学设备、课桌凳、门窗、锁等),根据总务处的安排,由相关的教师负责管理,如出现管理不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该责任教师不享受班级管理、校产管理津贴200元。
(上述五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后的全部余额,按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数人均分发节资奖。节余归零。)
六、各项考核流程
1、 考优(每学年结束前)
个人填表、述职——年级组打分互评——考核小组考评审核——公布——校长签字——兑现奖金
2、考勤:(每月)
上班时间的每天上午上班、下午离校个人签到——校区分管审核——学校一月统计公布——交校长室审核——学期公布——校长签字——兑现奖金
3、考量:(每学期结束前)
由教导处统计——教师核实——交校长室汇总公布——校长审批——兑现奖金
4、考绩:(每学期结束前)
个人申报——学校统计公布——校长室审核——公布——校长签字——兑现奖金
5、安全工作考核:(每学期结束前)
个人申报——各部处分线评估审核——公布——校长审批——兑现奖金
七、绩效奖励发放规定
按温教人(2009)201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分配办法须经教工大会讨论通过(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生效,一旦通过,一学年内不作改动,《办法》的修订,仍须通过上述程序。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不少于50%.
3、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全校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4、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校长室,本方案如与本校以往所发文件或规定不一致,以本方案为准。如与今后上级所发此类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2010、1、18
箬山小学教职工奖励办法
一、荣誉称号奖
1、个人荣誉奖
|
荣誉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县市级 |
镇(校) |
|
奖励金额 |
500 |
300 |
200 |
150 |
100 |
2、集体荣誉奖
|
荣誉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地市级 |
县市级 |
|
项目主要负责团队 |
600 |
500 |
400 |
200 |
二、教学成果奖
1、教师辅导竞赛奖(以简报、证书为据)
(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含征文书画)竞赛,按下列标准奖励:
①团体奖: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20 |
90 |
180 |
360 |
720 |
|
二等奖 |
15 |
75 |
150 |
300 |
600 |
|
三等奖 |
10 |
60 |
120 |
240 |
480 |
|
交流与组织奖 |
|
30 |
60 |
120 |
240 |
②个人奖: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10 |
40 |
80 |
130 |
200 |
|
二等奖 |
8 |
30 |
60 |
100 |
160 |
|
三等奖 |
5 |
20 |
40 |
70 |
120 |
|
交流与纪念奖 |
|
10 |
20 |
40 |
70 |
校内组织的级段全体学生参与的竞赛,一等奖控制在级段人数的5%以内,不设团体奖;非全年级段参与的竞赛,需按班级人数比例参赛,一、二、三等奖和不获奖的比例为1:2:3:1,设团体奖;
(2)体育竞赛奖:
|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校(团体) |
20 |
|
|
|
|
|
|
|
|
市(单项) |
50 |
32 |
24 |
16 |
10 |
8 |
6 |
4 |
|
市团体 |
500 |
400 |
300 |
250 |
210 |
180 |
150 |
120 |
(3)文艺奖
①大型节目(合唱、器乐、或40人以上的舞蹈、课本剧、团体操等)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20 |
300 |
400 |
500 |
600 |
|
二等奖 |
15 |
200 |
300 |
400 |
500 |
|
三等奖 |
|
100 |
200 |
300 |
400 |
|
交流奖 |
|
50 |
100 |
150 |
200 |
②小型节目(含独唱、独奏、独舞、演讲、讲故事、小组唱等)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及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15 |
100 |
200 |
400 |
800 |
|
二等奖 |
|
60 |
120 |
240 |
480 |
|
三等奖 |
|
40 |
80 |
160 |
320 |
|
交流奖 |
|
20 |
40 |
80 |
160 |
2、教师本人参加各项单项技能竞赛获奖(课堂教学类竞赛按下列标准的4倍计):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20 |
50 |
90 |
130 |
170 |
|
二等奖 |
15 |
40 |
70 |
110 |
150 |
|
三等奖 |
10 |
30 |
50 |
90 |
130 |
|
纪念奖 |
|
15 |
30 |
50 |
90 |
三、教科研成果奖
1、论文征文奖(刊物刊登按同级二等奖计算,付款论文不计算在内,发表在刊物上要有刊物邮发编码且网上可查):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一等奖 |
20 |
30 |
60 |
100 |
150 |
|
二等奖 |
15 |
20 |
40 |
80 |
130 |
|
三等奖 |
10 |
15 |
30 |
70 |
110 |
2、课题奖
|
等级 |
校级 |
县市级 |
地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
立项 |
30 |
50 |
70 |
90 |
110 |
|
结题 |
50 |
100 |
140 |
180 |
220 |
|
优秀成果 |
|
140∕120∕100 |
180 |
220 |
260 |
四、其他
1、优秀班级管理奖(参照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名额 |
2 |
3 |
4 |
|
班主任奖金 |
100 |
80 |
60 |
2、教研训组业绩奖(参照研训组考核细则)
|
等级 |
市优秀 |
校一等 |
校二等 |
校三等 |
|
组员 |
40元/人 |
25元/人 |
15元/人 |
10元/人 |
|
组长 |
100元 |
80元 |
50元 |
40元 |
3、和谐办公室(参照和谐绿色办公室评比细则)
|
等级 |
市优秀 |
校一等 |
校二等 |
校三等 |
|
组员 |
40元/人 |
25元/人 |
15元/人 |
10元/人 |
|
组长 |
80元 |
50元 |
30元 |
20元 |
4、学校工作外宣奖
凡积极报道学校工作情况,提高学校声誉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工作的:市级30元、地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500元;另《温岭教工》、《温岭教育》每篇20元;温岭教育信息网每篇10元。
以上所有奖项,同一项目取最高档次,不重复发奖。未尽事宜由班子集体决定。





